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莫旗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莫旗公安局情指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4626615,电子邮箱:mqgazh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莫旗公安局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公安机关重点工作职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了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新了领导简介、机关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2021年,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80条。将公安声音及时、准确、生动地传递给公众,促进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客观分析、理性评价公安工作重大政策,营造全社会了解公安、关注公安、支持公安的良好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莫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开展工作。本年度,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涉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未建立本部门网站。
(四)平台建设情况。未单独设立平台管理系统。
(五)监督保障。完善各种制度规章,依法、按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确保做到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接受人民群众的查阅和监督,确保日常工作的透明和公正。2021年我局未发生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机关作风都有明显提升。但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尤其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结合公安职能,继续提高公安公开工作效能,考虑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一是抓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确保公开工作持久深入地健康发展。二是抓基础夯实,强化信息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1年,我局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关简介、部门预决算等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收费情况
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