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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1 来源: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公安局 字体:[ ]

    2020年来,莫旗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莫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要求,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公信力,促进全旗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现根据市、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特编制《莫旗公安局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由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报告通过莫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user.mldw.gov.cn/)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莫旗公安局情指中心办公室联系。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尼尔基镇巴特罕大街17号, 电    话:0470-4626615。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莫旗公安局参照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组织形式,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及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安局情指中心办公室,主要负责日常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主动策应政务公开

    莫旗公安局紧紧围绕2020年全市、全旗公安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涉及公安机关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主动将我局机构、职责、办事指南、法律规范等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更新公布与人民群众和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治安、户口、出入境等行政管理工作的办事制度、程序和政策,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呼伦贝尔”、“平安莫旗”栏目,向社会发布信息168篇。

   (三)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及县公安局“三定”规定,依法明确旗公安局权责事项890项。坚持以服务为导向,对权责清单中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相应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和监督,进一步规范约束行政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做好机构职能公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云霄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

    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经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负责单位指挥中心主任核稿把关,呈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公开。对群众要求公开的信息,经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由分管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0

333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2

 0

 117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1.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1.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1.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1.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1.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1.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1.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1.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1.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1. 重复申请

 0

 0

 0

  1.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1.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1.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局将继续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充实政府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各类文件内容公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

   (一)抓制度建设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考核评议制度,建立有效、顺畅的投诉救济渠道,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确保公开工作持久深入地健康发展。

    (二)抓基础夯实

     强化信息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搭建良好平台,及时、主动、全面、准确的发布信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关切和要求,更好地发挥公安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三)抓宣传推广
    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更好地营

造政务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