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莫旗尼尔基镇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ldw.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尼尔基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人民政府,邮编:162850,电话:0470-39771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镇及时更新领导简介、机关概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重大项目、公益事业、行政职权、人事信息、财政预算、规划计划、公示公告、乡镇动态、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共1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镇政府主要领导部署下,我镇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与流程,切实保障政务公开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依托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内容维护与更新。持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构建以“一网通办”为主、线上线下融合的政务服务模式,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同时,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通过“嫩水明珠尼尔基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便于群众获取最新政策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强化内部管理的同时,我镇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及时性有待提升。部分信息更新不够迅速,未能完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第一时间公开,与群众及时获取政务信息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内容广泛性不足。现有公开信息中,工作动态类内容相对较多,涉及重大决策、重点项目进展、民生实事办理结果等深度信息的公开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互动性不强。三是工作人员专业能力需加强。部分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深度和业务熟练度尚有欠缺,在信息采集、内容审核、平台操作等方面需进一步规范化和专业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时效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定期更新与督办机制,明确各类信息公开时限,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二是拓展公开广度与深度,依据权责清单和公众关注热点,系统梳理并动态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增加政策解读、执行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比重,积极运用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增强可读性。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平台应用能力,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