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0-3977125,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人民政府。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镇及时更新了领导简介、机关简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镇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项目、公益事业、行政职权、人事信息、领导简介、机关简介、财政预算决算、规划计划、公示公告、公文信息、乡镇动态、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8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2023年度未受理到依申请公开件,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安排,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资料报送渠道,明确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更新发布领导简介、机关简介、年度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乡村建设、为民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等群众关心的事项。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一网通办”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优势。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条例》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尼尔基镇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乡镇工作动态还应加强撰写,公示公告还应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仍需持续提升等。
下一步,尼尔基镇人民政府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有关制度,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二是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材料形式,探索通过音频、图文、动漫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全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2023年我镇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