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莫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莫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莫力达瓦旗政府2号楼,邮编:162850,联系电话:0470-462691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莫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以及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重要任务,全方位发力,致力于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始终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并常抓不懈,持续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着力在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时效方面狠下功夫。在2024年,借助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积极公开各类信息,其中部门动态达18件,公示公告有13件,业务文件共计15件,切实做到了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确保公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始终秉持坚持不懈的工作态度,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工作。在2024年全年,共计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面对提出的每一项请求,我局均能迅速响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广大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依规进行。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地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材料,不断探索创新,努力朝着信息公开的科学化、合理化、便捷化和效率化方向迈进。尤其在保障性住房栏目方面,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动态更新工作进展情况,每一季度的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均能按时准确地上传,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了解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最新进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严格遵循上级的各项要求,对信息公开平台上传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针对当前正在使用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我局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管理的具体要求,不断优化平台功能,提升用户体验,确保信息公开平台的稳定运行和高效使用。
(五)监督保障。在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方面,本年度暂未涉及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情况,我局将继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在信息发布内容的丰富度以及覆盖范围的广泛性方面,还存在提升空间;二是信息发布时限有待进一步压缩。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逐步丰富信息发布内容、拓宽发布范围、压缩发布时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