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标准化为抓手,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生态环境质量发布、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办理、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等重点内容,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一)主动公开
通过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部门网站,公开机构简介信息2条、领导简介1条,政策文件信息1条。公开生态环境质量信息33条,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信息18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条,公开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100条。公开部门动态3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上传《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文件,便于广大市民群众及时、准确的申请政府信息。全年我局共通过各类渠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照《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考核指标》,开展了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工作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信息与服务的可用性与易用性。
(五)监督保障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定期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督查、通报。制定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合理部分信息无专门栏目;存在系统性不强,主动公开意识不够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根据我局工作梳理现有栏目,对需要开设的栏目及时开设,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通过优化内部流程,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现行发布承接自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本年度发布承接自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政策解读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