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莫旗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莫旗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0470-4686908。
一、报告内容
(一)总体情况。2022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莫旗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重点工作职责,突出重点业务,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始终把阵地建设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设立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阵地,第一时间公开有关政务、党务、疫情防控及单位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制度、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切实增强了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有效确保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公开信息48条,其中19条信息被上级部门工作动态采用。
依托网上部门信箱、12345热线等渠道,共受理诉求16件,办结16件,办结率10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严格按照《莫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开展全旗依申请公开工作。监督指导各部门严格按照自治区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规范答复。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涉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针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与要求不够深入,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二是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工作较为被动,主动公开信息不全。
改进措施: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细化公开项目和内容,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二是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按要求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关简介、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及时上传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年度公开报告等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