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莫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民族事务委员会紧紧围绕莫旗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内容,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开工作动态、业务文件等方面工作信息93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并在部门网站开发依申请公开在线提交功能,实现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2021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严格督促各股室按照标准目录内容提供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的落实,对保密工作分管领导对与公开信息的保密程度进行审查,坚持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各类信息做到分类清晰、体系完善、全面系统。
(四)平台建设
依托莫旗政府门户网站定期更新相关内容。
(五)监督保障
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协调。机关各股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承担本科室信息公开工作。年内因领导班子成员变化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分工,并对外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新的有关政策文件的掌握还不够深入。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强化掌握政策解读的内涵、范围,提高政策解读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民族事务委员会以政务信息公开为核心,以政务公开、民族经济工作、蒙古语文工作、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为重点共发布信息93条,完善了网站信息发布以及日常管理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了领导简介、公布了部门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务。制订了《政务公开制度》等促使各股室及时有效地提供各类信息稿件及部门工作政务公开,公布一些重大的政务信息,不断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民族团结、民族经济、蒙古语文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少数民族发展方向专项资金进行公示,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和舆论监督权。
(二)收费情况
我委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