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1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工作报告内容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有关解释文件要求。经过保密审查和领导签字确认后依托旗政府网站专栏公开。2019年度主动共公开17条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一是民族事务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二是民委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信息;三是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四是按照工作要求需要公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实施情况的公示公告等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民委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莫旗政府网站发布公开及莫旗新闻网、莫旗党建网、微信平台发布各类信息向市民委和各级网站媒体等报送相关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两级对政策文件解读的要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及时收集社会对民委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安排工作人员,收集对少数民族重大舆情事件研判、处置工作。今年未发生涉及少数民族重大舆事件及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
(六)规范公开内容。
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班子议事日程,纳入全年民族工作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按分工各司其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把信息公开内容、栏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严谨、及时、准确并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四)无法提供
(五)不予处理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方面还存在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新的有关政策文件的掌握还不够深入。今后工作中一是抓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确保公开工作持久深入发展。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搭建好的平台,及时、主动、全面、准确的发布信息,加强宣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族工作的关切和要求,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深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章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