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奎勒河镇人民政府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旗政务服务局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内容,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奎勒河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旗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旗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公益事业、行政职权、人事信息、工作报告、规划计划、统计、公示公告、民生等各类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严格按照《奎勒河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开展全镇依申请公开工作。镇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要素齐全,具备网上表格下载和在线提交功能。
(三)平台建设情况
政务公开专栏包括领导之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预决算公开、社会监督评议等分栏目,专栏内容完整、更新及时。政务服务平台加快了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逐步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让“最多跑一次”成为常态,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四)监督保障情况
已制定《奎勒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奎勒河镇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培训制度》、《奎勒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开展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增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增79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上存在盲区。尽管信息公开已经得到了全面的普及,但是个别财务状况,人事问题还没有得到及时的公开。二是公开的信息未进行妥善分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哪些信息是必须公开的,但是政府仍然对剩余的信息拥有较多的自由裁量权,所以导致了公开的信息分类上做的不够详细和彻底。三是对于个别信息内容的重视程度,有待于提高。各部门对于非重点信息的关注度有待于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工作实施细则。今后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举报调查制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得到有效实行。二是统一信息分类标准。对于涉及相关规定,必须公开的信息,按照规定的标准分类。对于非必须公开的信息,按照民意适度进行公开,并同样做到信息公开分类的标准化。三是夯实工作机制。政府相关部门既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筛查和发布机制,将信息进行及时发布。同时还要加强调研,了解群众最想了解的实时政务资讯,以便于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