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莫旗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登特科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登特科镇人民政府,邮编:162850,联系电话:0470-4951010)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登特科镇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协调指导,狠抓督促检查,强化效能建设,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水平。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镇公开工作信息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严格按照《莫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开展全旗依申请公开工作。旗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要素齐全,具备网上表格下载和在线提交功能。
(三)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受理程序的通知》要求,不断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特旗委、旗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重点公开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镇党政班子成员的主要工作职责等情况。二是登特科镇工作动态。三是政府工作报告。四是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务的情况等。
(四)监督保障情况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开展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每月要求各站所报送信息到党政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增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增79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属于国家秘密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重复申请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登特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质量、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开展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了,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登特科镇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举措,努力提高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上下功夫,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协调工作,全面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