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十公示 > 行政监督检查
权力名称 对成品油流通开展行业检查
权力类别 行政检查
责任主体: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取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
责任事项 履责方式围绕规范检查流程、多元监管手段和闭环问题处置展开,具体如下 :
1. 前置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对象、时间、方式与核心内容,比如将成品油企业的台账建立、安全设施合规性等作为重点检查项,确保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2. 常态化开展多元检查:一方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企业购销台账、出入库凭证、检验报告等档案;另一方面常联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现场核查油气回收系统、从业人员防护装备等落实情况,提升检查覆盖面与深度。
3. 闭环处置违法违规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置,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若发现不属于自身职责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并配合查处。
4. 强化事后持续监管:通过定期复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监督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等长效机制,从源头减少违规问题,保障成品油流通环节规范有序。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成品油流通检查中的追责情形及依据,具体围绕监管和许可环节的违规行为,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条例为核心依据,详情如下:
1. 追责情形
许可审批违规:比如对符合条件的成品油经营申请不予受理,或未说明不予许可理由;违规批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或超职权许可;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无正当理由拖延审批。还有实施许可时擅自收取费用等情况。
监督检查失职:未依法履行成品油流通检查职责,比如未开展常态化检查、对违法线索视而不见;监督不力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市场混乱等严重后果;执法中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伪造销毁证据,或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等。
违法处置违规: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和幅度,违规收缴罚款,或违法处置罚没财物等。
2. 追责依据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其第四十一条明确,对审批、监管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二条规定,实施许可时擅自收费的,需退还费用并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针对执法中伪造证据、泄露商业秘密等违反处罚程序的行为,为追责提供具体依据。
地方相关条例:如《广东省成品油流通管理条例》提到,监管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进一步细化了地方追责标准。

事项流程指南

  • 对国内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管
    对成品油流通开展行业检查
    监管事项详情
    监管事项子项编码 00210044060001
    监管事项子项名称 对成品油流通开展行业检查
    监管对象: 国内成品油批发、仓储及零售经营企业
    监管形式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监管方式 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重点专项监管。
    设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取消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加强成品油流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保障措施落实”。
    监管流程 1.制订检查方案。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3.实地检查。 4.或者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专项检查。
    监管结果 1.未发现问题。2.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或按规定予以处罚。3.不属于商务范畴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监管层级 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