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擅离工作岗位(有特殊情况离开须向签到负责人说消楚去向),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暂时离岗的,需向分管领导请假开经同意后填写外出登记表,单位时在登记表上填写回同付间进行销假。
二、单位安排的各类值班必须准时到岗,与日常上班时间要求一致。
三、工作时间内因特殊情况请假的人员提前填好假条,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假期提前结束办理销假手续。
四、因病突然不能上班者,必须电话告知分管领导,凭病历向主要领导补办请假手续。
五、3天以上的病假需要有医生诊断证明书,写请假报告需经主要领导批准。病假结束上班后办理销假手续。
六、1天以上的事假含1天内事假,需通知分管领导,写请假报告向主要领导申请,由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严禁打电话捎口信请假
七、婚假、产假符合计划生育、丧假(直系亲属)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体假标准执行,违反计划生育国策,作事假处理。
八、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到岗位的视为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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