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旗委、旗政府的总体部署,根据指导思想和原则,现将莫旗文体广电局2016年财政收支情况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体育、广播影视、信息网络听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自治旗实际,拟订全旗有关文化艺术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广播影视事业及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旗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2、组织管理全旗重大文化文艺活动;指导全旗文化艺术人才培训和文化科技信息建设;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具备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学艺术发展;指导旗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监督、管理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旗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3、拟订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4、负责全旗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5、拟订全旗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旗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6、对新闻出版活动和版权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印刷业、发行业、互联网出版活动和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报刊社、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依法实施著作权保护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7、指导和管理全旗文物考古、博物馆事业,监督指导文物的抢救、保护和利用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全旗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全旗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项目的申报以及文化遗产地的管理工作。
8、统筹规划全旗群众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公共服务,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
9、统筹规划全旗竞技体育发展,指导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工作,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0、负责组织承办参加全国、全区重大体育比赛y办全旗综合性体育比赛及各类单项比赛;指导业余训练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全旗性体育社团的工作。
11、指导全旗重点文化设施、基层文化设施和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并负责监督管理。
12、指导全旗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工作,把握正确传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依法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电影放映工作。
13、管理全旗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科技工作;制定执行有关技术规章标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办理、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组织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审核申报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以及其它技术参数。
二、部门和单位构成
莫旗文体广电局属于正科级单位,独立核算单位预算,局设有综合办公室、文化体育事业股、广播影视事业股、文化体育广播影视监督管理股4个股室,下属单位有7个单位,文化综合执法大队、图书馆、民族博物馆、文化馆、民族歌舞团、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编制人数117人,现有在职124个。
三、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
(1)关于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收入总计3192万元,支出总计290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少150万元,支出增加331万元。
(2)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2万元,占100%。
(3)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905万元,基本支出2825万元,占97.24%,项目支出80万元,占2.76%。
(4)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3192万元,支出总计290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150万元,下降21.28%,支出增加331万元,增长8.77%,主要原因:维修费、取暖费和专用材料费增加了。
(5)关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3万元,占96.26%,项目支出80万元,占3.74%。
(6)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工资,公用经费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416万元,主要原因维护费、取暖费、和专用材料费增加了。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万元。
(8)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9.8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43 万元(2)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6台,其中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台。
(3)政府采购支出
本部门2016年度无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莫旗文体广电局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