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商务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等工作及自身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拟订全旗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工业、商务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三)负责保障工业经济运行。负责全旗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预测、协调及宏观调控工作。负责权限内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组织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
(四)负责工业领域行业管理。组织落实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提出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依法履行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职责。依法履行盐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并监督实施全旗工业能源节约和绿色发展等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
(六)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参与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负责权限内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工作。
(七)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
(八)推进工业中小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负责全旗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协调工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工作。
(九)负责商贸流通产业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惠企政策,负责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及升限纳统工作,培育服务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市场主体应统尽统。
(十)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十一)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大型商贸(会展)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组织实施全旗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进出口贸易工作。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办法。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四)负责服务贸易管理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全旗会展业促进工作。
(十五)负责全旗招商引资工作,拟定全旗招商引资政策,制定招商引资工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国内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和跟踪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全旗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商投资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承担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安排的对外援助工作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七)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年度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组织研究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发展战略,提出政策建议。制定贯彻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意见。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机关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应诉和法治宣传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统筹工业和商贸流通领域的发展和安全,承担工业、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督促和指导工作。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审核、管理和监督运行工作。负责指导、规范和监督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系统内信访事项的接待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
(三)经济运行股(投资规划股)。承担全旗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测预警信息,组织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产业政策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运综合协调。组织拟订莫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核准、备案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组织、指导全旗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调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工作。
(四)行业发展管理股。负责开展园区相关工作。承担化工、冶金、建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旗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工作。承担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依托国家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全旗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全旗食盐行业监管职责。研究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承担全旗食盐储备监管工作。推动全旗盐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研究制定权限范围内盐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盐业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工作。指导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负责协调全旗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计算机网融合发展。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参与工业行业技术规范的实施工作。负责电子制造业行业管理。负责军民结合推进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研究制定权限范围内工业领域节能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范围内工业领域节能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
(五)商贸流通股。承担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农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基础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指导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监督管理汽车流通行业,指导商务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落实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政策。负责全旗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直销管理。组织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负责重要商品(成品油、茧丝绸)和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工作。组织拟订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依法对拍卖、商业特许经营等进行管理。执行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落实内贸流通发展的政策,负责内贸流通促进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建立健全网络零售统计和评价体系。
(六)外经外贸股。贯彻落实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执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和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机电产品(含国际招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等政策和有关目录,负责上报商务部授权的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利用外资政策。负责莫旗利用外商投资规划、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依法上报、核准、备案外资企业的独立、变更。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资源合作及统计工作。
(七)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股。牵头落实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提出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议。组织实施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政策,负责全旗市场运行监测、内贸统计和升限纳统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肉类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商务大数据的集成和信息发布。牵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下属机构
1.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工业事业发展中心,是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商务局牌子)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主要职责:
(一)承担节能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推广工作;承担用能单位能量平衡测试及生产用能标准化的实施工作。
(二)协助开展工业经济运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协助做好原集体企业破产、关闭及转制的遗留问题,为原集体企业职工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四)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辅助性、支撑性、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商务事业发展中心,是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商务局牌子)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主要职责:
(一)承担贸易促进、贸易发展、招商引资和外商投资促进等技术支撑工作。
(二)承担全旗成品油流通、再生资源回收、二手车市场、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分析、服务工作,负责以上行业领域的咨询服务和培训交流等工作。
(三)协助开展消费促进、商贸流通、升限纳统、服务业发展、重要消费品价格信息及供求状况监测分析、第三产业监测入统等工作。
(四)协助开展商贸流通业市场运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承担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辅助性、支撑性、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莫旗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讯地址:莫旗尼尔基镇巴特罕大街政府二号楼八层
邮政编码:162850
网址: http:// www.mldw.gov.cn/
工作电话:0470-4686467
办公时间:9.00:00-12.0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陈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