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旗正处于春季干燥、大风天气较多、气温快速回升的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时期,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莫旗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戒严期和戒严区域。2018年4月15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为全旗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在莫旗境内实行防火戒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戒严期内对出现“第一把火”的乡镇将严厉问责。
二、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间,严禁携带一切火种入山;严禁在林区及林区边缘烧荒、烧秸秆、上坟烧纸、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三、各乡镇、国有林场、驻旗农场及各大企业负责本行政区域和管理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严格实行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林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补救并及时上报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五、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依法开展工作,对违反上述要求和有关防火法律法规及制度者,要严明法纪,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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