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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莫政办发〔2015〕20号
成文日期: 2015-11-02 发布日期: 2015-11-02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2 00:00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旗直相关单位:

经旗政府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贯彻教育部六条禁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让学生舒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教师队伍,结合我旗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 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内涵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人民满意教师队伍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我旗教育事业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促进莫旗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程,抓实抓好。
  2. 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迫切要求。当前,莫旗的教师队伍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教师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但是,受多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我旗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教师职业道德意识淡薄,违反师德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制度约束,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当前乃至今后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问题,抓紧抓好。

二、明确目标,坚定信念,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则,以净化教育环境、提高教育良好形象、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要目标, 掌握正确的方法,注重教育与管理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确保落实相关规定取得实效。
  2. 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做到依法执教、依法从教。广大教师要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具有政治敏感性和辨别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明辨是非。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传播宗教,不得传播非法出版物,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
  3. 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做到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广大教师要始终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爱祖国、爱人民,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忠于职守,要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志存高远,真正做到以言传道、以行垂范,并在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好自己的光荣职责。
  4. 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做到为人师表,行为世范。广大教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 用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引领学生。要注重言教,更要注重身教,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履行师德规范,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和品德去教育影响学生。
  5. 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做到严谨治学,刻苦钻研。广大教师要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认真钻研专业知识,苦练教学基本功,掌握较高的教学基本功素质,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的能力。要及时了解学科发展、课程改革等方面的新动向、新成果,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面。要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坚决杜绝课上不讲,课后有偿补讲。
  6. 坚持以学生为本,做到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广大教师要尊重、信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引导,因材施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得讽刺、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举办以敛财为目的的补习班或家教;不准收受或变相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准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练习册、习题集等教辅资料。坚持和完善教师家访制度,鼓励教师通过深入家庭、电话访问、网络交流等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实现家校互动、携手育人。
  7. 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做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教师在工作中做到团结协作,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尊重,谦虚友善,共同提高,营造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人际环境。在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教师要以大局为重,发扬团队精神,加强学科间的联系与沟通,合力攻坚,加强德育教育,共同致力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突出重点,精心操作,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 加强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学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励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实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群团组织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积极参与,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2. 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各校要深入持久开展形式多样的“爱与责任” 师德主题教育。坚持每月 1-2 次的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在职教师通过集中培训或校本培训每五年参加不少于30 学时的师德培训。师德教育培训要创新内容、模式和方法,紧密联系教育教学活动,采取实践反思、师德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教育形式,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3. 贯彻禁令,抓好红线教育。要经常性开展六条禁令宣传教育活动,将六条禁令张贴在校园显著位置,印发给每一位教职工、学生和家长手中。重视用六条禁令教育个别信念淡薄、责任感不强的教师守住底线。真正让六条禁令、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入脑、入心,成为广大教职工的自觉行动。
  4. 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各校每学年开学初要向全体教师发出倡议书,倡议不收学生和家长的礼品等,要求教师签字承诺,并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向学生家长发出致家长朋友一封信,积极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响应六条禁令,净化社会风气,引领社会新风尚。
  5. 选树典型引领师德建设。各学校要将师德宣传作为重点,挖掘身边优秀教师、寻找感人事迹,发现先进,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在开展评优评先活动中,坚持将师德表现作为首要标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在各种评优评先中,要求参评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各学校要在新教师上岗前,举行宣誓仪式, 签订师德承诺书。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广泛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新时期人民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教师的认同感和美誉度。
  6. 加强廉政教育,抓好警示教育。把师德案例教育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一个有效抓手,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正确认识种种违背师德现象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后果,避免教师发生失德行为,提高师德教育的实效性。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预防教师失德行为。
  7. 加大处罚力度,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对于师德失范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综合惩处措施。对师德违规违纪教师的处理包括:诫勉谈话、警示教育、全校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晋级、取消当年绩效工资、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行政职务、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撤销教师资格、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对于违反师德情节轻微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必要时进行全校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违反六条禁令的教师和以营利为目的,强迫、动员、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一经查实,不得参与各类晋级、职称评聘和评先评优,取消当年绩效工资或降低其聘任职务岗位。凡有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建议由授予部门取消其荣誉称号。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教师,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教师资格。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情节恶劣的教师,要从重处理。

17.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旗教育局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配合,成立相应巡查组,在寒暑假等重要节点,适时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教师参与民办教育机构联合办班、教师在家或租赁场地进行有偿家教等问题,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线索要快速查办,在最短的时间迅速做出处理意见,即时公开通报,以达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效果。

  1. 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利用校讯通、公示栏等公布教育局和学校的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处理群众来电来访,认真核查,尽早答复。教育局要在教育网上设立师德师风曝光台,对查实的问题教师进行实名曝光。各学校要设立只能由挂牌督学开启的举报箱,真诚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形成教育局、学校齐抓共管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预防和减少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发生。
  2. 建立健全师德考核评价体系。各学校要拟订科学的师德师风考核细则,采取自评、互评、学校考评、适当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相结合等方式,建好教师个人的师德档案。师德考核结果要与职称晋升挂钩,与表彰奖励挂钩,与绩效工资挂钩,与提拔任用挂钩,使考核制度真正成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有效手段。
  3. 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各学校校长务必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针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核查,实事求是作出处理,不得置之不理或瞒报袒护。坚持师德师风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教育局报送相关工作简讯。
  4. 坚持一把手问责制。在对待师德失范行为的查处上,要严格遵循“一案双查”的原则,既要追究当事教师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有失职渎职的一把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对因监管不力,致使屡次出现问题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撤销已取得的与教育工作相关的先进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
  5. 改进师德督导评估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各地中小学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凡师德师风建设不符合要求的学校,一律不得参加先进学校、文明学校、示范学校的评选,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努力营造教育和谐发展的新环境

  1. 强化组织保障。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和义务监督员组成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问题的治理工作,贯穿于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深入持久地改进师德师风建设。
  2. 强化权益保障。各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的法规和政策,关心爱护教师,关心教师成长,认真落实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职业尊严,为教师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多为教师办实事。
  3. 强化环境保障。各学校要正确对待、诚恳接受和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教师师德表现的评价和监督意见,逐步健全教师、家长、学生和社区共同参与的教师师德评价机制,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