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旗直相关单位:
经旗政府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贯彻教育部六条禁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规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让学生舒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教师队伍,结合我旗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明确目标,坚定信念,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精心操作,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7.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旗教育局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配合,成立相应巡查组,在寒暑假等重要节点,适时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教师参与民办教育机构联合办班、教师在家或租赁场地进行有偿家教等问题,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线索要快速查办,在最短的时间迅速做出处理意见,即时公开通报,以达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效果。
四、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努力营造教育和谐发展的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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