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23011611333K/202606-00001 | 组配分类: | 机关简介 |
| 发布机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名称: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机关简介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4-03-22 | 发布日期: | 2026-06-04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简称旗农牧和科技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委员会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和科技局,接受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农牧”和科技创新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农牧”和科技创新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和科技创新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和科技创新能力。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措施、办法和建议。指导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指导耕地使用权流转,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农牧业信息化建设和交流合作。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牧业援外项目。
(五)负责农村相关科研及技术推广。拟订农牧业农村涉农涉牧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六)指导农牧业和农村人才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农村、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七)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全旗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牧业发展、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八)负责农牧业各产业及产业化经营工作。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规划。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指导农村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科学技术创新。指导农村产业扶贫工作。
(九)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监督管理渔政渔港。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和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十)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牧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农村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旗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农村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草拟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牧业农村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动植物(农作物、畜禽和水生生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三)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权限范围内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畜禽屠宰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及屠宰企业兽医卫生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禽屠宰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畜禽屠宰厂(场)分等定级、清理整顿、监督检查、技术鉴定、考核评估和验收等工作。
(十五)负责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管理。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组织引进先进技术,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园区建设。
(十六)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开展全旗科技保密工作。
(十八)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牧业农村现代化。
2.统筹旗域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旗域外智力工作。围绕贯彻实施科技兴旗、人才强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3.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食用农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
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1)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管理,组织拟订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2)旗发改委负责分析研究全旗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情况和重大问题 ,提出有关政策举措建议。衔接平衡农牧业、林业和草原、水利、气象、生态等发展规划、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监督实施。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政务事务性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考核任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社保统筹和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牧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组织提出农牧和科技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农牧和科技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信贷和农牧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旗农牧和科技系统财务、国有资产(固定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农牧和科技系统的资金使用,组织开展农牧和科技系统内部审计和统计工作。
(三)政策法规改革股。负责机关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承担旗农牧和科技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应诉、法治宣传工作,承办因本部门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工作。监督农牧业行政执法,指导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研究提出有关全旗农牧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监督指导农村改革措施和政策的落实。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指导监督农村集体财产管理、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和审计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与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指导农牧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拟订渔业发展政策、规划。监督管理渔政渔港。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渔港水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组织农牧机安全监理。指导农牧机作业安全。依法实施农牧业机械安全管理和试验等工作。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兽药、农机质量、动物诊疗和防疫权限范围内的生产销售许可。负责集中办理旗农牧和科技局行政审批事项,配合旗政务服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乡村社会事业与产业发展股。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督办有关方面落实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承担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农垦相关工作。
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性建议。起草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农牧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拟订促进特色产业、休闲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乡镇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提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建立农牧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的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指导农牧业产业化主要行业协会的工作。组织协调农村产业发展。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乡镇企业统计工作。
(五)科技教育信息股。(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承担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外来物种管理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生物物种资源及农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牧业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农牧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渔业新技术推广和新品种引进,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
拟订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旗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农畜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牧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承担农牧业统计和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地区间农牧业和农村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负责农牧业产业损害调查。
(六)科技事业发展股。起草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统筹管理科技计划项目。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拟订全旗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落实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旗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行业改革,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开展全旗科技保密、安全生产工作。牵头开展科学技术对外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学技术交流合作。负责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科学技术等奖项的推荐申报工作。承担全旗国防科技动员工作任务。
(七)农业生产股。拟订全旗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调度农情信息。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担肥料的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业保险工作。负责种植业管理工作。起草农牧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牧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作物、饲草和水产种业发展政策、规划。依法开展农作物、饲草种子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饲草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抗灾救灾种子的储备、调拨。
(八)畜牧兽医股。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畜牧业、畜禽屠宰行业的政策法规,拟订畜牧业和畜禽屠宰行业相关制度规范,起草全旗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畜牧业、奶业、畜禽屠宰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及屠宰企业兽医卫生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畜禽屠宰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畜禽屠宰厂(场)分等定级、清理整顿、监督检查、技术鉴定、考核评估和验收等工作。负责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提出畜牧业发展重大技术进步措施。组织实施养殖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负责养殖业的行业管理。负责畜牧业规模养殖小区的审核与审批。负责畜牧业防灾减灾工作。依法开展畜禽良种、冻精、胚胎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动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
贯彻执行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全旗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兽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兽用生物制品安全、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拟订兽医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管理工作。承担全旗动物疫情应急相关工作。
组织饲料饲草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料饲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和安全监测预警。负责饲料和活畜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物的监管。管理饲料行业经济、技术信息工作。指导饲料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和储备。
(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工作。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等相关工作。组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农田开发建设股。草拟农牧业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草拟农牧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农牧业综合开发项目。
三、下属机构
(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乡村振兴促进中心
1.机构规格: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乡村振兴促进中心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2.主要职能:
1)承担全旗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产业项目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全旗农牧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研究工作;承担全旗农村综合改革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承担全旗农牧业产业发展和产业经济的研究工作。
2)参与拟定全旗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负责拟定全旗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全旗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承担全旗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服务保障工作。
4)承担全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旗农田开发建设及管理保护的技术支撑工作。
5)承担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资产管理、集体财务管理与审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纠纷、农民收入与负担监测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使用、流转、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等相关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宅基地基本情况和利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全旗农村土地流转、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平台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的服务保障工作。
6)承担全旗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统计数据分析、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协助开展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等工作。
7)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安全保密、财务、会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后勤保障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协助承担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等工作。
2)乡村产业发展股。参与拟定全旗农牧业产业化发展规划;负责拟定全旗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乡村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实施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项目、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连接机制;负责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3)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股。承担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等工作;指导乡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协助开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等工作。
4)农田建设与保护利用服务股。承担全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相关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旗农田开发建设及管理保护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5)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股。承担全旗农村改革政策研究、农民收入与负担监测相关工作;承担全旗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调研及数据分析、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承担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资产管理、集体财务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培训发展等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相关的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农村会计业务辅导、管理、培训等工作;承担集体经济收支、转移支付分配审计的技术支撑工作。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服务股。承担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等调研工作;承担全旗农村土地流转、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平台建设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开展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指导合同的签订、履行;负责合同的鉴证和纠纷调节、仲裁、档案及经营权证书管理工作。
7)农村宅基地服务股。承担农村宅基地使用、流转、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宅基地基本情况和利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通讯地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诺敏南路176号
邮政编码:162850
工作电话:0470— 3979080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鹏
(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机构规格: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2.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全旗农业技术推广的年度计划;参与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制定工作;承担全旗种植、土壤、肥料、农业资源环保、农村能源、渔业、耕地质量、农作物种业、农业植保等技术性辅助工作;参与拟订农业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2)承担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旗农业行业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农业行业数据监测、分析、应用及教育培训等工作。 3)承担全旗农畜产品产地环境、外来入侵植物、农业野生植物的调查、监测等工作;承担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清洁与节能生产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4)承担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治等工作;承担农业品种实验、品种选育、良种繁育和示范推广等工作;协助开展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 5)承担全旗农业标准化建设和行业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业资源区划的技术支撑工作。
6)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工作。
3.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安全保密、财务、会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后勤保障等政务事务性工作。
2)农作物技术服务股。承担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旗本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旗粮油作物、园艺作物和设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咨询服务等工作;承担农业清洁与节能生产等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协助开展全旗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业技术推广的专业技术培训;协助开展农牧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认定工作。
3)经济作物技术服务股。承担多种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材料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咨询服务等工作。
4)耕地质量和节水农业股(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承担全旗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保护,耕地质量和土壤检测的技术支撑、监测网络建设技术支持;承担耕地质量建设、退化耕地治理和相关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承担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土壤、肥料、节水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承担科学施肥、新型肥料和有机肥资源调查及利用等工作;承担旱作农业和高效节水、土壤培肥技术和新材料的引进、示范推广等工作;承担土壤墒情、旱情监测及预报工作。
5)农业资源与水产技术服务股。承担全旗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等工作;承担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全旗农业资源区划研究工作;承担农业发展规划、经济运行、绿色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和结构调整的研究工作;承担全旗水产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水产良种选育、示范,水产品种鉴定等工作;承担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治工作;承担渔业环境监测、渔业病害测报与防治工作;承担渔业资源调查统计、科普宣传、交流合作、信息采集发布等工作。
6)植保股。承担全旗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趋势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技术、农药药械安全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承担植保新技术、新器械、新农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承担全旗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和外来入侵植物的调查、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
7)种业资源监测股。承担全旗农业种质资源普查、鉴定登记、保存利用及种质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工作;承担全旗植物种业信息的汇总分析及产供需形势调研;承担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跟踪等工作;参与拟定农作物的全旗种质资源普查、保种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种业市场信息监测、行业发展指导工作;承担育种新技术的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种业繁育基地建设、管理等工作。
通讯地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诺敏南路18号
邮政编码:162850
工作电话:0470—4613967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陈广平
(三)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1.机构规格: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2.主要职责:
1)承担全旗农牧业机械技术性工作;参与拟订农牧业机械及配件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重大农牧业机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2)承担全旗农机行业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化行业数据监测、分析、应用及教育培训等工作。 3)承担农牧业机械报废认定及质量调查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化投诉受理与调解的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农机具安全事故调查并提供技术支持。
4)承担农牧业机械化相关政策的落实及相关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承担全旗农机驾驶证申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的服务工作。
5)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工作。
3.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会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后勤保障等政务事务性工作。
2)财务室。负责单位财务管理、预算、决算、人员工资及财务统计报表等工作。
3)农机业务股。承担农牧业机械化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承担农机行业资产交易信息的收集与发布工作;承担全旗农机驾驶证申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的服务工作;协助开展维修网点的修理技术等级考试及证件发放的技术支撑工作。
4)农机技术推广股。承担全旗农机行业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化行业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农牧业机械科技项目示范、实验等工作。
5)农机质量服务股。承担农牧业机械报废认定及质量调查、投诉受理与调解工作;负责全旗农机化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承担已销售农机具、配件的质量监督和质量跟踪调查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政策法规及技术经济标准的咨询与行业项目论证评估的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开展农机具安全事故调查并提供技术支持。
通讯地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诺敏南路176号
邮政编码:162850
工作电话:0470— 3977721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百壮
(四)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1.机构规格: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业检验检测中心牌子)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2.主要职责:
1)承担全旗安全绿色优质特质农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的技术推广、应用、评估、鉴定等工作;承担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推广应用工作。
2)承担全旗农畜产品及生产过程追溯,农畜产品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等工作;承担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引导、科普宣传等工作。
3)承担全旗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的药物残留等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投入品以及重金属相关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旗种养殖生态环境和生鲜乳的生乳指标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旗农畜产品检验检测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能力验证、数据汇总、分析研判等工作;承担全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考核评价的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工作。
3.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安全保密、财务、会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后勤保障等政务事务性工作;承担全旗检验检测体系、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2)品牌建设股。协助开展安全绿色优质特质农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承担全旗农畜产品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和农畜产品包装标识的培育、宣传展示和推广工作;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推广应用及舆情引导、科普宣传等工作。
3)综合质量检测股。承担农畜产品的质量追溯工作;承担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明、信用评价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畜产品质量评定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以及农药、种子、种苗等投入品检验检测工作;承担畜产品、水产品的药物残留以及饲料牧草等投入品检验检测工作;承担生鲜乳的生乳指标检验检测工作;承担绿色农畜产品营养品质鉴定评价工作;承担全旗农畜水产品检验检测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能力验证、数据汇总、分析研判及检测任务分配流转等工作;承担实验室设备管理工作。
通讯地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诺敏南路176号
邮政编码:162850
工作电话:0470—3977706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易美丽
(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机构规格: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的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2.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农牧业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名义实行统一执法,负责权限范围内种子、化肥、农药、渔政、农牧业机械、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种畜禽、生鲜乳、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植物检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农牧业转基因安全、农牧业新品种保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与农牧业行政执法相对应的农牧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4)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3.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会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后勤保障等政务事务性工作。
2)财务室。负责单位财务管理、预算、决算、人员工资及财务统计报表等工作。
3)执法监督股。负责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作,承担农牧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4)第一执法中队。负责辖区内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
5)第二执法中队。负责辖区内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
6)第三执法中队。负责辖区内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
7)第四执法中队。负责辖区内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
8)第五执法中队。负责辖区内农牧业行政执法工作。
通讯地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诺敏南路176号
邮政编码:162850
工作电话:0470—3977766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孙向勇
(六)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机构规格: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畜牧业事业发展中心牌子)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2.主要职责:
1)承担全旗动物防疫、疫情控制扑灭和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动物疫病流行病学的调查、诊断、预警、监测、净化、风险评估、疫情报告等工作。
2)承担全旗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标识、疫病可追溯和疫病区域化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公路、铁路、机场等场所的动物检疫工作;承担养殖、屠宰、隔离及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风险评估工作。
3)承担全旗兽医实验室及动物养殖、兽用生物制品生产、动物诊疗、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生物安全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动物防疫及诊断技术的研究工作;承担动物医学科研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4)承担畜禽屠宰企业监管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统计监测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动物防疫专业技术人员、官方兽医、协助检疫人员、屠宰企业从业人员和执业兽医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5)承担全旗畜牧、奶业、饲草饲料等技术性辅助工作;承担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重大畜牧业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旗畜牧业行业技术推广工作;参与拟定畜牧业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动物防疫、畜牧业发展的行业数据监测、分析、应用及教育培训等工作。
6)承担畜牧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承担畜牧生产技术需求的调研工作,组织实施畜牧业新技术的宣传、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指导畜禽健康养殖,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标准化建设工作;参与全旗奶业发展规划制修订并组织实施;指导奶源基地建设。
7)承担全旗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制修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种畜禽质量监测;承担育种新技术的宣传、推广和培训;承担全旗畜禽良种推广工作;参与拟定畜禽的全旗种质资源普查、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畜禽保种实体申报的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开展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
8)承担饲料饲草技术推广工作;承担饲草良种、规模化生产、加工流通和储备以及饲料相关技术推广服务工作;承担饲料饲草行业信息统计工作;承担行业灾害监测预警,饲草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9)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工作。
通讯地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诺敏南路18号
邮政编码:162850
工作电话:0470—4613334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佟福恒
(七)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科技事业创新中心
1.机构规格: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科技事业创新中心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2.主要职责:
1)承担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等辅助性工作;协助开展科技创新平台载体过程管理等工作。
2)承担科技孵化器建设、社会与农业科技服务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等工作。
3)协助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的受理、评审、过程管理等工作;承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成果登记、科研诚信、科研机构创新绩效评价等服务工作。
4)协助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人才培养交流等工作。
5)协助开展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农牧业科技成果展览等工作;协助开展农民适用技术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等工作。
6)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通讯地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诺敏南路176号
邮政编码:162850
工作电话:0470—3977751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佳
2026年6月24日
通讯地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诺敏南路176号
邮政编码:162850
工作电话:0470—3977701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索曙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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