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西瓦尔图镇党政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第一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9)2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西瓦尔图镇党委为本乡镇的领导机关、镇人民政府为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为正科级。
第三条、西瓦尔图镇党委、政府贯彻党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党委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西瓦尔图镇设下列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决策督办、综合性文稿起草,以及人大、人事、机构编制、保密、安全、机要、档案和“三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职责。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技、残联、统计、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等社会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火、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农村(社区)基层治理和网格化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信访 维稳等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四)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物业、农牧业、林、草、水利、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职责,负责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产业规划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小区物业、公共设管理等工作;负责由镇组织实施的建设工程的预算审校、招投标等工作;综合协调公共卫生、动物防疫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小区规划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督、环境保护、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五)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收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拟定财政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专项资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村集体经济和项目建设财务管理;负责村集体财务管理与审计、财务公开、集体资金使用与集体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日常指导与监督工作;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等工作;承担涉农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业承包合同管理,以及合同的签证和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负责指导村级会计业务,管理培训村级财会人员工作。
第五条西瓦尔图镇行政编制41名。其中领导班子职数11名(正科级3名,副科级8名),机关工勤编制5名。
第六条西瓦尔图镇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中共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