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旗住建局)是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旗住建局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二)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旗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业发展工作。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拟订全旗物业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对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五)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制度的落实。指导相关技术政策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八)负责城市设计与风貌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设计、城市雕塑管理工作。拟订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历史建筑确定、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十)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跨部门、跨领域的相关行政处罚工作。组织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
(十一)实施村镇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全旗小城镇、村庄建设。实施全旗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全旗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
(十二)组织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产业发展工作。组织科技合作、引进与创新工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履行旗住建局的安全生产职责。
(十五)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财务、信访综治、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制宣传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审核、管理和监督运行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旗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重大政策研究。协调深化改革工作。参与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指导监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跨区域案件。集中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和相关部门划转的行政处罚工作。指导全旗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
(三)城乡建设管理股。拟订全旗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实施城市道路桥梁、供水、节水、排水、燃气、供热、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开展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指导全旗城市容貌、城市设计的管理工作。开展全旗城市(镇)设计及实施工作。开展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实施管理工作。实施城市(镇)风貌管控。组织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管理及实施。开展历史建筑确定、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及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工作。组织建设全旗城市雕塑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方案征集和论证工作。
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工作。实施城市停车场、公园广场以及公共绿地的管理工作。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牧区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开展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四)房地产业管理股。执行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指导保障性住房建设。承办中央、自治区、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有关事项。
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房屋交易、房屋中介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实施房地产开发、房屋预销售、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以及房屋抵押等规定。指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全旗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五)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管理股。执行规范建筑市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拟定全旗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室内装饰、建设监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室内装饰企业、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实施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质量管理工作。参与重特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抗震防灾、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和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监督建设工程概预(结)算编制。实施全旗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工作。指导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发展。指导行业科技管理与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组织科技合作、引进与创新工作。组织申报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散装水泥产业发展。贯彻落实住建人才培养和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全旗住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从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执行国家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资格标准。
(六)建设安全监察股。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筑装修装饰以及配套安装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指导供水、供热、燃气等市政行业的安全生产,指导公园广场管理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参与行业内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
(七)物业办公室。拟订全旗物业管理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开展全旗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工作。接待处理物业管理方面的信访工作。
设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工作。
通讯地址: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党政二号楼10楼
邮政编码: 162850
联系电话:0470-4626911
网址: http://www.mldw.gov.cn/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下设机构:
(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
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房屋征收安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起草全旗房屋征收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拟定我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的政策和规章。
(二)负责编制全旗房屋征收年度计划;负责我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安置补偿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和安置信息的归集、分析等工作,为研究制定我旗房屋征收和安置等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组织实施对旗城规划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并报请旗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及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负责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调查登记及结果公示、补偿方案拟定、房屋评估、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决定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负责征收安置补偿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征收项目补偿费用的审核拨付工作。
(五)完成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通讯地址: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学府家园南侧门市
邮政编码: 162850
网址: http://www.mldw.gov.cn/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郭珠光
(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保障中心
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主要职责
(一)承担局机关财务、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我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地方规定、重大政策调整的调查研究、组织论证、文稿起草等相关的业务辅助工作;
(三)承担行政审批辅助性、事务性服务工作,为政务服务大厅行业窗口提供支持;
(四)完成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通讯地址: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党政二号楼10楼
邮政编码: 162850
网址: http://www.mldw.gov.cn/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毕芳芳
(三)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
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旗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工作。
(二)承担全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危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承担全旗建设工程造价指数、指标调查研究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定额计价技术支撑和造价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承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预拌混凝土等推广应用。
(六)承担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服务、信息采集等事务性工作。
(七)协助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并提供技术支持。
(八)完成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通讯地址: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党政二号楼10楼
邮政编码: 162850
网址: http://www.mldw.gov.cn/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红明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