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在前期调研中发现,乡村医生管理存在违规再注册、执业地点与实际不符、持证不在岗、未执行基本药物制度、药品管理混乱、绩效考核流于形式、人员配备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按《关于进一步压实乡村医生管理责任和规范执业行为的通知》(呼卫基层字〔2026〕10号)要求,为进一步压实卫生健康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乡村医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防范化解各类不规范执业风险,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聚焦问题、逐一摸排核实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聚焦突出问题,对本辖区乡村医生的执业注册、执业地点、在岗情况、履职情况、基本医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药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村卫生室绩效考核与基本公卫项目和基本药物资金发放情况、服务人口和人员配备比例情况等进行逐一排查核实,统一建立乡村医生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实。
二、对账销号、从严落实整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敢于直面、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对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依法注销注册,对执业地点与实际不符的立即督促办理变更手续,严格禁止“人证分离”、违规再注册等问题。坚决杜绝不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超范围超剂量用药、药品管理混乱、违规医保结算等不规范执业行为。全面整治对村卫生室绩效考核方案不明确,任务核定不科学,资金发放不合理,绩效奖惩未落实等突出问题。结合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布局工作,根据服务人口规模、服务半径、地理条件等因素,科学核定乡村医生岗位数量和配备标准,严格落实“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基本配备要求,既要避免服务空白,也要避免资源浪费,确保乡村医生配备人数与服务人口合理匹配。卫生健康委落实主体监管职责,对自查自纠流于形式、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常态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卫生健康委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监管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对辖区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属地管理职责,将乡村医生执业监督纳入日常监管工作重点,采取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现场核查、资料查阅、信息系统比对等手段,主动发现问题、精准识别风险、及时推动解决。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将检查结果与乡村医生年度考核、执业再注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等直接挂钩,形成“检查一反馈一整改一评价一应用”的闭环管理体系,持续提升乡村医生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以上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和非一体化管理)覆盖率100%,并于2026年7月1日前将乡村医生管理台账、整改方案、逐条对应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电子版(Excel、Word版和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版)以及相关佐证(如乡村医生执业注销材料等)报至基层卫生健康与科教股。对敷衍了事、内容不全、空套话连篇、未逐条对照说明、整改落实不到位、台账混乱、格式不规范等情况将责成重报,多次上报不合格的单位将全旗通报,并视为工作开展不力进行重点督查。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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