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公告
出租方:__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第四小学
公告日期:2026年5月7日
为合理利用国有资产,促进经济发展,现拟公开出租莫旗尼尔基第四小学门市房,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报名承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位置:_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第四小学西北西临诺敏南路。
2.建筑面积:_ 148平方米 _。
3.房屋用途:__商品房______。
4.房屋现状:___在使用____。
5.出租期限:2026年5月20日至2028年5月19日__。
二、出租条件
1.租金标准:_最低价60000__元/2年,不设最高价(价高者得),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年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
2.用途限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如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三、承租方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合法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2.具备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和信用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不得是法院执行人或列入失信黑名单。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4日。
2.报名地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第四小学。
3.需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项目投标书、计划书(包含房屋使用方案);
资信证明或银行流水;
无犯罪记录证明;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长龙
联系电话:13847043628
地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第四小学
六、其他事项
1.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告内容,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2.若报名方不符合条件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出租方可取消其资格。
3.房屋具体信息以实地勘察和权属证明为准,出租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特别提示:
报名前请自行核实信息,出租方不承担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损失。
租赁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格履行义务,违约方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出租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第四小学
发布日期: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