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旗房地产经纪活动,加强房地产经纪日常监管,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现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有1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符合备案要求,已完成我局备案手续。
目前国家正在修订《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在新修订文件正式出台前,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资格自动延续。现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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