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范围和时限
1.实施范围:全旗范围内
2.实施时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公职人员不予补贴,补贴对象保持基本稳定。享受补贴的农民(农场职工)应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撂荒、地力不降低。
三、补贴标准
根据呼伦贝尔市下达资金和计税耕地发放补贴面积测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实行统一标准为每亩68.649元。
四、补贴依据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补贴依据是计税耕地面积。
五、补贴流程
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精简补贴发放流程。
1.各乡镇(国有农牧场)、单位要集中力量,严格审核把关, 实行“首报负责制度”和“公开公示制度”。村级负责组织本辖区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工作,统计补贴人员和面积,完成登记造册,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并在村务公开栏、村屯微信群连续公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补贴对象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举报电话(乡镇需自行设立举报电话,同步设立旗级 举报电话:0470-3977701)等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 各村报送的补贴清册及公示情况的审核、实地核查工作,并与村 屯同步公示。公示结束后,乡镇政府汇总、审核报送旗农牧和科 技局并录入系统。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对每个乡镇随机抽查1-2 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乡镇整改,并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2.旗财政、公安、民政、农科等部门加强补贴数据核实比对, 组织开展抽查。及时更新规范“一卡通”账户信息,进行身份核 实和生存认证,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防止出现已故人员领取补贴 等违规情况。
3.为保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时发放到户,各乡镇人民政府 需加快组织补贴发放工作,于6月30日前将补贴发放完毕。
4.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对于流转承包 的耕地,引导农户在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内明确流转人承担耕地保 护的监督责任,具体种植户承担耕地保护的实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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