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123011611210J/202511-00003 | 组配分类: | 部门决算 |
| 发布机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名称: | 2024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公开(本级)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5-11-10 | 发布日期: | 2025-11-10 |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并实施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
2、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旗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3、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业发展工作。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与经济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4、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拟订全旗物业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对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5、监督实施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行业标准。承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行业监管和建设活动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勘察设计业、工程监理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相关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管理和指导室内装饰业。引导建筑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7、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政策、制度的落实。指导相关技术政策实施。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8、负责城市设计与风貌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设计、城市雕塑管理工作。拟订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历史建筑确定、历史文化街区划定。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9、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0、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及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跨部门、跨领域的相关行政处罚工作。组织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案件。
11、实施村镇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指导全旗小城镇、村庄建设。实施全旗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全旗重点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发展工作。
12、组织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落实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落实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产业发展工作。组织科技合作、引进与创新工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13、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7、履行旗住建局的安全生产职责。
18、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职责分工,本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办、财会室及房地产管理股。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包括: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家,具体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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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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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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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住建局在旗委、旗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旗委组织的精细指导下,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六个工程”以及落实“五大任务”,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积极运用有解思维,从老旧小区焕新到市政工程推进,从建筑行业规范到住房保障夯实,攻坚克难、奋勇开拓,以高品质城市建设和管理,为我旗宜居水平提升、经济稳健前行筑牢根基,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指标。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信仰根基,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道德素养
住建局党组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不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为住建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思想根基。一是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尤其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工作指引。年,精心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次,全体党员大会次,支部委员会议次,书记讲党课次,主题党日活动次。通过多样化学习形式,将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准落实到住建各项业务中。二是在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方面: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定期开展“回头看”,组织党纪学习培训与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干部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以“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为核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三是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强化对舆论阵地的建设与管理,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借助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深入查摆问题,积极整改。同时,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住建工作,在七个方面努力做模范,推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落地见效。
(二)、年的发展目标、主要措施和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经验与不足,分析问题症结,以堵点、难点、痛点为重点,结合国家政策方针,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完善未完成工作任务。
(2)加强统筹早谋划,推动项目落实。以安全生产为前提,以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抓手,全力打造民生工程。计划实施个重点项目,总投资.亿元,涉及燃气、供热、给水、污水、老旧小区、巷道改造等民生改造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态工程。同时,根据“十五五”规划,计划实施污水处理、民生工程、基础设施、智慧城市等领域个重点项目,预计投资.亿元。
(3)狠抓民生保障,提高幸福指数。一是以“物业管理提升年”为契机,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双城创建”,提升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二是结合人口普查数据掌握住房需求情况,解决新市民、新青年保障性住房问题。
(4)加强行业监管,筑牢安全防线。一是抓好建设领域施工安全,遏制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是整顿建筑业市场环境,完善招标投标体系,精简环节,打造高效透明竞争环境。三是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
(5)紧盯政策导向,加速项目落地。及时研究对接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建立项目申报协调机制,加大向上沟通对接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资金。对已下达补助资金,加快开展前期准备,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发挥资金效益。
过去一年,住建局的工作成果凝聚着全体同仁的心血,也离不开上级领导的关怀与各界的支持。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在新的征程里,我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更严谨的态度,带领团队坚守初心,砥砺奋进。持续聚焦住房保障、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贡献住建力量,不负组织信任与群众期待。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20061.1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257.07万元,减少615.4%,变动原因:本年度城乡社区减少等领域新增专项项目数量同比下降、续建项目数量减少、专项支出优化调整导致;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257.07万元,减少615.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0061.1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4749.39万元,减少55.2%,变动原因:本年度城乡社区减少等领域新增专项项目数量同比下降、续建项目数量减少、专项支出优化调整导致。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530.5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30.55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上年部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因施工图纸优化调整、极端天气影响等客观因素,导致项目开工延迟或施工进度未达预期,按工程进度拨付的资金无法在当年完成实付,形成结转资金。
(二)支出决算总计20061.1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0037.0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4771.29万元,减少55.3%,变动原因:本年度城乡社区减少等领域新增专项项目数量同比下降、续建项目数量减少、专项支出优化调整导致。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24.16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次类资金为项目实施周期结束、目标完成后剩余的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4.16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我局决算中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同期存在一定规模,主要源于项目实施特性、预算执行节奏及资金管理规模等多方面因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9530.63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65.88万元,占76%;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64.75万元,占24%;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0037.02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402.91万元,占2%。其中,公用经费71.07万元, 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1.99万元,减少23.6%,变动原因: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压减行政运行中的非必要开支,如办公费、维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本年项目支出19634.11万元,占98%;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200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24749.39万元,减少55.2%,变动原因:我局预算编制规模及决算执行金额较年初相比出现同比减少,主要源于财政政策导向、项目实施调整及职能任务变化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万元,减少.%,变动原因:本年度城乡社区减少等领域新增专项项目数量同比下降、续建项目数量减少、专项支出优化调整导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5372.27万元。与年初预算348.0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4417%。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80.1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4.2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2.5万元,支出决算1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9万元,支出决算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4.36万元,支出决算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5.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3.2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0.6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0.18万元,支出决算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79万元,支出决算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决算数1149.9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149.99万元。其中:
1.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9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3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2.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3.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2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2.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支出决算数为13101.8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2872.27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73.73万元,支出决算22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8.26万元,支出决算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47.57万元,支出决算5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4.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39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3.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5.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6.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4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决算数为9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00万元。其中: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32.6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12.55万元。其中:
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2.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7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0.14万元,支出决算1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31.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1.25万元、津贴补贴76.1万元、奖金18.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2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8万元、住房公积金19.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4万、退休费36.86万元、抚恤金6.09万元、生活补助8.24万元。
(二)公用经费7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34万元、邮电费3.5万元、物业管理费4.96万元、差旅费6万元、福利费0.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4969.3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0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02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14873.54万元。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363.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4510.14万元。
(五)对企业补助支出61.8万元。主要包括:费用补贴61.8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住房我和城乡建设局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0.5万元,支出决算10.5万元,完成预算的2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0.5万元,支出决算10.5万元,完成预算的21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核心源于预算编制的预判性与实际执行中的动态变化存在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万0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年月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8.58万元,增长446.9%,变动原因:保障重点业务需求、资产更新及政策调整。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664.7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684.9万元,减少44%,变动原因:本单位政府性基金决算数较上年同期明显减少,核心源于收入端支柱性来源下滑及支出端以收定支的刚性约束。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1892.03万元,主要用于征收拆迁补偿的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的支出(项)支出789.23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配套费返还的支出。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支出(项)支出319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奖补资金的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的支出(项)支出1664.49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71.07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1.99万元,减少23.6%,变动原因:主要是由于预算缩减、资产购置减少及厉行节约等因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062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A项目、B项目、C项目等 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25.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能源节约利用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为622.64万元,执行数为622.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2024年年度提前供热补贴。
2.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为9393.03万元,执行数为9393.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开发建设项目竣工交付时间,完善项目周边配套需求,同时完成政府确定的其它项目建设工作。
3.水体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为497.35万元,执行数为497.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营及奖补资金。
4.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为34.02万元,执行数为34.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当年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进度。
5.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全年预算数为78.92万元,执行数为78.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当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A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和主管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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