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财农〔2025〕19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
一、做好资金分解下达工作。你单位在接到指标文件后要及时做好资金分解工作,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须在30日内将资金安排到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内农牧帮扶发〔2025]19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安排使用资金。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按照《关于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内财农〔2022〕379号)《关于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内财农[2022]1080号)《关于规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内财农〔2022〕114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发展改革委:民委水利厅 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内财农[2025]257号)等要求,督促你单位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严禁衔接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
三、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要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财政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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