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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莫旗巴彦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社会救助服务事项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5-30 发布日期: 2025-05-30
社会救助服务事项
发布时间:2025-05-30 10:43 来源:莫旗巴彦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协调全街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负责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全街防灾减灾工作。
(三)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四)负责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镇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负责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殡葬管理法制化、规范化。
(七)负责老年人、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八)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