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
莫自然资闲收〔2025〕01号
呼伦贝尔三聚绿源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自然资源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1507222020B00300号),宗地四至为东:尼汉公路、西:空地、南:村路、北:田间路,面积为48798.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价款为409.90824万元。
我局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文号为莫自然资(闲)认〔2024〕01号。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规定,经报请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莫政字〔2025〕8号),我局依法无偿收回上述闲置土地使用权。请你方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逾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我局将直接公告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张晓彬 联系电话:0470-4625925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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