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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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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152123011611149U/202409-0003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医疗 / 其它
名称:
系列三: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篇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2024-09-27
发布日期:
2024-09-27
系列三: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篇
发布时间:2024-09-27 09:50
来源: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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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生育住院待遇
参保职工因分娩、流产、节育或绝育手术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有关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设置待遇起付线,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据实支付。
二、
生育
门诊
待遇
一是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
产褥
期内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有关规定的门诊产检费用,不设置待遇起付线及封顶线,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据实支付
。二是门诊流产或进行节育手术的,不设置待遇起付线,符合医疗保险政
策范围内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上限为
2000元,超限
额
不子支付,限额以内据实支付。三是实施门诊绝育手术的,不设置待遇起付线,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上限为
2500元,超限额不子支付,限额以内据实支付。
三、
女职工生有津贴待遇
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按规定为参保女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并继续缴费的,以用人单位上年度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产假期限
支付
生育津贴。
四、
男职工护理假期津贴
待遇
非财政全额供养男职工,其配偶生育期间,以男职工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缴费金额为基数,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15天护理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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