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河长制上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水资源丰富,河流众多,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共65条,总长度0.22万公里,均属嫩江水系,总水域面积4.6万公顷,全旗地表水过境资源总量147.40亿立方米,占全区的36.3%、全市的46.5%。长期以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委、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建立三级河长体系,采取创新机制、强化管护、加强宣传等举措,扎实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水环境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狠抓“三个坚持”,推深做实河长制工作。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分别担任总河长和副总河长并负责具体河段,带头落实河长责任,为旗级河流分别增设副河长,压实各级责任。二是坚持河长治水。各级河长经常深入河道进行巡查,从巡河、组织“清四乱”等各项基本工作入手,认真研究治水对策措施。目前,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设立三级河长共273人,其中旗级河长16人、乡镇级河长77人、村级河长180人。2024年至今,旗乡两级河长共巡河2237人次,旗级河长累计巡河183人次。三是坚持整治“四乱”。常态化开展境内65条河流“四乱”清理整治工作,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今年共清理整治河道“四乱”问题5处。
(二)强化部门联动,提升河湖治理能力。一是开展联合行动。严格河湖生态空间管控,旗河长办、旗公安局、旗检察院、旗法院多部门联动,深入推进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河长+检察长”“河长+护河法官”“河长+警长”联动机制,推动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有效开展。今年以来,旗河长办联合公检法机关制发实施方案2份,发出涉水检察建议1件,开展专项行动2次,组织会议1次。二是强化监管力度。持续加强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推进河道砂石规模化、集约化统一开采。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综合协调优势,统筹各职能部门,联合开展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平安河湖2024”打击盗采河砂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共计出动联合执法工作人员130余人次,开展联合巡察18次,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我旗河流众多,分布广,且水域岸线长,嫩江、诺敏河均属于界河,需两岸共同执法。面对目前维护水秩序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旗河道领域执法力量薄弱,人员老化、专业技术能力不足。二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解决难度大。我旗作为农业大旗,农业面源污染存在多源性、广泛性。大部分农户面源污染防治意识不够,责任感不强,导致化肥、农药长期过量使用,普遍存在农药包装物向河道随意丢弃现象。畜禽粪便产生量大、处理率低,导致农业面源污染日益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保护河湖资源,开展专项行动。一是推进河湖“清四乱”。以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为依据,严格落实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空间管控,常态化清理整治河道“四乱”问题,不断加大巡护力度、排查涉水问题,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建设环境优美的河湖水域岸线。二是减少面源污染。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围绕春播生产,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提升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重点流域化肥农药使用强度减量化,进一步减少农药对河流水域污染。
(二)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一是整治河道采砂。持续开展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将河长制与采砂管理责任制有机结合,建立河长挂帅、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采砂管理工作机制,形成河道采砂监管合力,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环境和非法采砂行为。二是开展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河道管理保护宣传活动,提高民众对实施河长制、保护水环境、珍惜水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河道沿岸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带动群众自主参与到河道保护工作中。
(三)督促责任落实,完善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制定合理河长制工作考核指标,对相关部门和乡镇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促使各级河长切实肩负起河道管护责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河长制工作纳入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指标,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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