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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3011611149U/202309-00118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莫政发〔2023〕64号
成文日期: 2023-09-27 发布日期: 2023-09-27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7 14:43 来源: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各有关单位: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已经旗政府2023年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十四五”卫生

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目  录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成就

第二节 面临形势

第二章总体战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 全面实施健康莫力达瓦行动

第二节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第三节 全过程优化健康服务

第四节 全周期保障生命健康

第五节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第六节 全面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第七节 加快推动健康产业多元化发展

第八节 统筹推进行业党建和医德行风建设

第九节 强化健康优先发展工作保障

第四章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多元参与

第三节 强化规划执行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机遇期。为高质量推进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实现健康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呼伦贝尔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莫力达瓦2030”实施方案》,结合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在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大力推进健康莫力达瓦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健康脱贫攻坚战和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取得重大成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成效,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十三五”时期卫生健康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20年全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45岁,比2015年提高2.23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由5.87‰、6.7‰、41.89/10万下降到1.91‰、4.46‰、0

 

表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领域

主要指标

单位

2020年目标值

2020

指标

性质

健康水平

1

居民人均预期寿命

达到或接近76岁

77.45

预期性

2

婴儿死亡率

≤9

1.91

预期性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1

4.46

预期性

4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20

0

预期性

健康服务

5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率

%

≥90

93.87

约束性

6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服务率

%

≥50

81.56

约束性

7

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

%

≥65

73.96

约束性

8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覆盖率

%

100

100

约束性

9

传染病总发病

/10万

≤十二五平均值

196.11

预期性

 

疾病防控

 

 

妇幼计生

10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8

99.2

约束性

11

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

%

≥85

68.18

约束性

12

布病发生率

%

≤十二五期间平均值

58.62

预期性

13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

≥4

5.32

约束性

14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

≥75

98.60

约束性

15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率

%

≥65

97.36

约束性

16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9

100

约束性

17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91.46

约束性

18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80

97.42

约束性

19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

≥80

97.56

约束性

20

出生人口性别比

%

103-107

110.5

约束性

服务 体系

21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2.9

2.33

预期性

22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3.3

2.67

预期性

23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8

8.8

预期性

24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2

1.9

预期性

25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5.9

5.10

预期性

健康

保障

26

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30

43.14

预期性

27

个人卫生支出占个人卫生总费用比重

%

≤30

24.75

预期性

健康莫力达瓦建设推进有力。委、政府作出“健康莫力达瓦”建设部署,从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和防控重大疾病三个方面,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与、个人自主自律的共建共享局面。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步伐明显加快,县域内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成效显著。推行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初步形成。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强化,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逐步得到落实。全面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预防保健服务取得进展,学术继承与创新取得成果、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文化建设新局面初步形成,中医药(蒙医药)实现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管,强化医保部门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不断提高卫生健康治理水平。

健康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序开展疾病分类救治工作,大病救治病种由9种扩大至30种,救治率达100%。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成立家庭医生团队,扎实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农村常住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4种慢病患者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实施旗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零押金”制度。落实全“清零达标”行动和“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达标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村有1所标准化卫生室,结合卫生院派驻、巡诊及邻村联合服务的方式,满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十三五”期间,我以提升服务能力为导向、完善运行机制为核心,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逐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中医药(蒙医药)管理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建设。2020年,全旗医疗卫生机构达到344个,编制床位达到1168张;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达到5.10张;卫生人员达到1377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2.33人和2.67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到1.9人。

医疗救治水平不断提升。以平台项目为依托,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旗人民医院和12个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规范化建设评审加强对口支援帮扶提升受援助医院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能力。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全二级公立医院利用平台进行网上预约挂号,二级医院全部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以新冠疫情防控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防控救治能力。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全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72.01%,群众满意度达到95%。

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取得较快发展。二级中蒙医医院1所—旗中蒙医院。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步伐加快,100%的乡镇卫生院和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有中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8.89%的乡镇卫生院、6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全旗2个公立医院和2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接入呼伦贝尔市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覆盖全旗21家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两家农场分院201个村卫生室,基层诊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信息化管理。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包含2个公立医院与4个中心卫生院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积极有序组织开展远程会诊、培训工作。实施电子健康码实现患者“扫码就医”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机构预检分诊信息系统防疫健康码、核酸信息上报、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等联动助力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推进“健康呼伦贝尔”APP与公众号应用,为居民提供预约挂号、生育登记网上办证、健康档案签约记录查询、核酸检测结果和新冠疫苗接种查询等服务,在惠民便民应用方面取得新成效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全过程,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达到了政治建设有力度,理论学习有收获,全面从严治党有成效,作风建设有转变,党建引领有成果,有力地促进了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作为一票否决指标,开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收受红包、大处方、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推动全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阶段,卫生健康事业将迎来重要发展机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构建“大健康”治理格局,强化全生命周期、全行业管理,全面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未来五年,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将发挥重要的社会引领和支撑作用,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产生深入、立体的影响,促进居民健康消费需求呈现多元化发展,新型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和养老与临终关怀等众多健康服务新业态迅速崛起。“十四五”期间,随着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的统筹推进,将进一步破除阻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使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更加合理、城乡医疗资源配置更加公平、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更加提高、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信息化和医药科技创新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互联网与健康服务深度融合,为创新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体验创造了有利条件,也为医疗卫生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为全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带来新机遇。

“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在迎来重要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将面临诸多挑战。从需求侧看,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加速,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品质要求持续快速增长。我公共卫生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突发急性传染病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影响和危害大,慢性病负担日益沉重且发病呈现年轻化趋势,职业健康、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从供给侧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构性问题较突出。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区域配置不均衡,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不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亟待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不强,医防协同不充分,平急结合不紧密。“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不足,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康复护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职业病防治等短板明显。中医药(蒙医药)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中医药(蒙医药)发展传承创新动力不足,特色优势发挥还不充分,中(蒙)西医互补协作格局尚未形成

第二章  总体战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不断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在持续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基础上,统筹推进健康莫力达瓦行动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巩固脱贫攻坚健康帮扶成果,把预防为主、健康促进和高质量健康服务供给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实现发展方式现代化转变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多元共建。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强化全社会参与和多元主体共建,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促进全社会关注健康、重视健康,增强卫生健康事业的普惠性和共享化,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人民至上,健康优先。把健康放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推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制度体系。坚持公益性导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健康利益作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强化全局谋划、战略布局和系统联动,坚持预防为主、以基层为重点、中(蒙)西医并重,加强公共卫生、基层卫生、中(蒙)医事业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实现发展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数字赋能。把改革创新作为引领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科学发展的第一动力,推动卫生健康领域理论、制度、管理和技术创新,促进供给模式有效转变。强化数字化改革赋能力量,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加快推进卫生健康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服务优质可及,保障高效有力”的高质量卫生健康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理念得到深入贯彻,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模式和结构实现有效转变;预防为主的方针得到全面落实,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壮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能力适应现代化需求。人民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79岁,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逐步降低,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平均水平。

到2035年,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普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素质达到全新水平,卫生健康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和优质高效整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全建立,人均预期寿命有望达到80岁左右,主要指标达到自治区平均水平,基本实现健康公平。

 

领域

主要指标

单位

2025年

指标性质

健康

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

79

预期性

2

婴儿死亡率

<10

预期性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0

预期性

4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20

预期性

5

重大慢性疾病过早死亡率

%

比基期降低10%

预期性

健康

生活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5

预期性

7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20

预期性

 

健康服务

8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预期性

9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85

预期性

10

产前检测率

%

≥75

约束性

11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

预期性

12

65岁及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65

预期性

13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约束性

14

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

%

<0.17

预期性

15

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服务率

%

≥80

约束性

16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

90

预期性

 

配置

17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7.5

预期性

18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3.8

预期性

19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4.2

预期性

20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3.2

预期性

21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11.44

约束性

22

每千儿童床位数

2.2

预期性

23

每千人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4.5

预期性

健康保障

24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

%

<28

预期性

2 “十四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全面实施健康莫力达瓦行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显著改善健康公平。加快推进17个专项行动,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莫力达瓦奠定坚实基础。推广“公勺公筷”“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带头使用公筷公勺,做到“一菜一筷,一汤一勺”,有条件的采用分餐制,鼓励自带餐具,加强公筷公勺等餐具的消毒管理工作。推行餐馆、酒店等提供餐饮服务的企业主动规范提供公筷公勺。鼓励广大消费者在外就餐主动索要、规范使用公筷公勺。倡导人民群众居家就餐合理备饭,固定餐具。

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构筑健康促进社会网络,健全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推进健康宣传教育机构建设。全面推进“健康促进旗”和“健康促进场所”创建。健全覆盖、乡镇行政村三级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以上。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到2025年,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较“十三五”提高10%,成人肥胖增率持续减缓。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为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健身方案或运动指导服务。推动“康体结合”“体医结合”,搭建健身健康融合发展新平台。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打造百姓身边“10分钟健身圈”。到2025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不低于9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4%以上。到2025年,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推广中医药(蒙医药)“治未病”理念和方法。加强中医药(蒙医药)特色诊疗设备配置和中蒙医院信息化建设及重点临床专科和基层名老中医(蒙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挖掘整理民间诊疗技术和方药。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等中医(蒙医)综合服务区,推广适宜技术。到2025年公民中医药(蒙医药)健康文化科普知识知晓率达到95%,0-36个月儿童中医药(蒙医药)健康管理率为85%,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蒙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

全面防控重大疾病发生风险。完善重大疾病联防联控机制,全面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做好重大疾病的监测检测工作,提高重大疾病筛查和规范治疗率。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提高疫苗常规接种率和接种质量,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完善新冠病毒感染、鼠疫、艾滋病、结核病、肝炎、布病炭疽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创新预警监测和检测手段。完善重点地方病监测体系建设,落实防治措施,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大地方病危害。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巩固慢病示范区建设成果,强化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和预防干预措施防止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全面开展血压血糖升高、血脂异常、超重肥胖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建立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和慢性病监测制度,有效防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慢性疾病过早死亡率降低10%。

促进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干预。建立健全全心理危机干预和预警机制,完善旗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每年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培训和演练,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心理援助热线(19847978208)和呼伦贝尔市心理援助平台。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干预和援助服务模式。到2025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5%。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加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积极开展卫生(健康)城市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健康城市和健康乡镇建设管理机制,形成科学、有效、可操作的指标和评价体系。到2025年,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力争建成“健康示范”。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以开展无烟机关和无烟学校建设为重点,逐步在全范围内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到2025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预期低于2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预期达到50%以上。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与环境健康。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专业人才培养,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作用。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提升计划,强化监测质量管理,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网络,持续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制度,充分发挥风险监测评估服务地方食品安全保障的作用。加强疫苗安全管理,积极构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到2025年,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推进特殊人群基本药物保障。加强药物政策措施跟踪评价,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强化清单药品重点监测和供应保障。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防范药品供应风险,守住安全底线。建立健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开展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完善农村饮水监测,严格医疗废物管理,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第二节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强化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坚持平战结合、防治融合,以需求为导向,以完善体系构建和精准功能定位为基础,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为核心,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支持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以控机构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构建适应现代化要求的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传染病监测检测网络建设,提升疾控中心早期监测预警、实验室快速检测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旗疾控中心实验室检验能力建设,旗疾控中心具备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能力。到“十四五”期末,建立起适应需求、保障有力、响应有速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到2025年,实现疾控中心达到呼伦贝尔市标准化建设要求。

专栏1 优化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项目

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置实验室设备和应急装备项目,提升疾控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加强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谋划实施旗疾控中心业务用房扩建及设备购置重点项目,推进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项目建筑面积2660平方米,购置设备10台,通过申请上级资金,总投资2000万元。

建立健全重大疫情防控体系。全面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进一步改造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设施,按照分级、分层、分流救治原则,建立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优化机构定位和职能分工,明确定点医院和应急次序,依托旗人民医院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社会办医力量为补充的医疗救治网络加强重症、呼吸、麻醉、感染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建设,提升综合救治能力和多学科联合诊治水平。规范设置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诊室)、隔离病房,合理预留改造提升空间。加强乡镇卫生院疾病防控工作,乡镇卫生院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登记、报告,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强化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提高风险隐患早期识别能力,筑牢农村疾病预防控制网底。

专栏2 提升公立医院救治能力项目

参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中医院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改善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提高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重点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建设,完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建设可转换病区,按照编制床位的4%设置重症监护病床。康复医疗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四五”期间,谋划推进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通过申请上级资金及多举措筹集资金,投资2300万元,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内设:康复训练大厅、功能评定室、语言训练室、针灸室等,预计开放床位80张。

建立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多点触发机制。以新发、突发和不明原因传染病为主线,在呼伦贝尔市统一部署下,建立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在医疗机构内部,加强可疑症状、可疑因素、可疑事件的识别,实现实时监控和主动发现、主动报告。完善传染病疫情的监测预警机制,以强化信息共享,快速反应为目标,提高重大传染病疫情的研判、风险评估及部门协同效能。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学校、药店、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建立完善监测哨点,提高早期监测时效性、敏感性。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立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网络,对特定场景、传播链条进行追踪分析,逐步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

加强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提升全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保障能力。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拓展精神专科服务领域、完善医疗服务相关政策。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力度。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培育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才,建立人才信息库。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活动。重点针对抑郁、焦虑、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提升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推荐多学科联合治疗模式。支持鼓励有资质社会力量面向基层提供心理咨询和康复服务。卫生健康、宣传等部门通过多种媒体括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折页、科普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

专栏3 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二级综合医院设置精神(心理)门诊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均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建立高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原则上按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置1—1.5名卫生监督员,优化和加强基层卫生监督人员配置,人员在岗率不低于90%。将卫生监督机构所需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以提升执法监督机构的现场取证和执法办案处理能力为重点,配备相适应的执法监督设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的技术手段和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技术水平。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支撑,丰富取证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监督能力。重视群众关注热点和投诉举报,明确监督工作重点。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建立卫生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改善卫生执法工作条件,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推进“信用+综合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的建立,将监督执法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档案,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第三节  全过程优化卫生健康服务

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创新医疗服务模式,重点在以病人为中心、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以危急重症为重点、创新急诊急救服务,以医共体为载体、提供连续医疗服务,以日间服务为切入点、推进实现急慢分治,以“互联网+”为手段,建设智慧医院,以“一卡通”为目标、实现就诊信息互联互通,以社会新需求为导向、延伸提供优质护理服务,以签约服务为依托、拓展药学服务新领域,以人文服务为媒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后勤服务为突破、全面提升患者满意度等创新医疗服务,逐步形成区域协同、信息共享、服务一体、多学科联合的新时代医疗服务格局,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全旗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要精准下好“两步棋”。一是旗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下好“优质棋”,加强二级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做好重症医疗资源的储备。持续推进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继续实施京蒙协作及三级医院对口帮扶项目,以二级医院能力提升为引领,依托紧密型医共体,加强二级医院的重点学科、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提升各成员单位的急救、全科、儿科、康复、中医(蒙医)等专业服务能力。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流动和服务能力提升。二是乡镇和村资源配置下好“灵活棋”,在保障服务可及的前提下,创新服务体制,激活运行机制,探索“二级网络+流动”补充模式,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效能。本规划期内,每千人口床位数不作为衡量事业发展的核心指标。

健全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实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二级公立医院提标扩能,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大型设备配备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保障远程医疗需要,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完善医疗设备、医用车辆、信息化系统及配套硬件等医疗辅助资源配置,健全消毒供应、废物暂存、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建设,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鼓励依托旗二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与高水平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加强旗中心血库建设,提升血液应急联动保障能力。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二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旗人民医院申报设置三级综合医院。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格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推行检查结果互认。保障临床用血安全。规范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实现医疗执业活动动态、全过程。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及医疗质量控制动态监测反馈机制,实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双提升。充分发挥护理在提升医疗质量中的积极作用,提高临床护理水平,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二级医院10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专栏4 实施医疗质量提升行动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质控中心建设,科学优化医疗质量控制评价指标,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不断巩固。以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为指引,推进目标管理。实施手术质量安全、病案内涵提升等专项行动,推进二级公立医院病案首页、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实现“四统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加快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建设,鼓励医院利用信息化技术扩大处方审核和点评范围,合理诊疗、合理用药指标不断改善。公立医院通过国家级、自治区级临床试验室室间质评的项目数和通过率持续提升,不断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和检查资料共享。认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持续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发展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逐步分担旗级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进健全以旗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旗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建立旗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通道。

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按照合理、必须、均衡、节约、规范的原则,科学优化急救网络布局,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设施建设,完善不同用途和性能救护车配备,补充院前急救设备。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合理配置,创新人才招聘引进举措,促进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提升。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标准化建设,推动急救调度信息与工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信息共享联动。探索实现急救呼叫定位,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分析处理能力。促进医教协同,加强急诊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强化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培训。

 

专栏5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合理布局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城市地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服务半径10—20公里。根据常住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按照每3万人口1辆的标准配备救护车。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

第四节  保障全生命周期健康

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出生缺陷防治、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康复、护理资源。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职业健康、老年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加快完善支持政策包并加快建设惠托育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推动实现适度生育。顺应人口发展规律,鼓励按政策生育,密切监测生育水平变动趋势,落实好现行生育政策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有机衔接。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加强生育服务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和生育服务能力,切实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高质量满足生育需求,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继续做好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推进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落地落实落细,为特殊家庭提供多方位扶助。

发展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快发展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结合实际需求,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机构积极开展普惠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推动将婴幼儿照护纳入城乡社区服务范围,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等设施的功能衔接,鼓励开展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三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以上。

全面保护妇女儿童健康。以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以提升妇幼保健机构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能力为核心,构建覆盖城乡,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到2025年,产前检测率达到75%以上。提升妇女儿童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做好产后抑郁症、儿童自闭症的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加强儿童眼视力筛查、重大疾病救治工作,提高农村适龄妇女“两癌”检查人群覆盖率,加强3岁以下幼儿照护。到2025年,两家二级医院均设置新生儿科,同时设置儿科病房。每千人口分娩量产科床位达到17张,每千儿童床位达到2.2张。逐步改善妇幼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实施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提升产前筛查和出生缺陷防治、危重孕产妇救治与新生儿救治能力,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到2025年,全面提升旗级儿科服务能力,缓解辖区儿童看病就医难的问题,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目标如期实现。

鼓励和引导妇幼保健机构加大对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等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大妇产、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力度,有效解决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和助产士等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吸引高素质人才、复合型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妇产、儿科医务人员培训,提升基层一线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改革完善儿科、产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补偿运行机制,合理调整妇产、儿科医疗服务价格,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妇幼保健机构要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要积极拓展妇保、儿保等服务功能,坚持防治一体,促进保健与临床业务融合发展。

专栏6 妇幼健康能力提升项目

妇产科项目重点强化产前筛查和出生缺陷防治、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面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品质。儿科项目重点加强呼吸、神经、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救治设施建设,配置相关紧缺医疗设备,适当增加儿科病床数量,设置一定量的儿科隔离病房,满足传染病救治需要。

促进健康老龄化。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为重点,构建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建立完善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老年医疗资源布局,推进老年医学科、嵌入式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等机构建设,着力增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高服务可及性。积极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工作,推动形成机构、社区、居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畅通转诊渠道,提高全周期生命质量。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推进老年友好社区、城市创建工作。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蒙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60%,65岁以上失能年人健康服务率达到80%以上,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专栏7 实施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

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老年医疗事业发展加强旗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工作,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按照区域覆盖、优化配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原则,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至少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有效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业病防治能力,加强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验检测能力,加强职业中毒防治工作,强化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扩大职业病健康检查覆盖面和频次,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保障低收入群体和残疾人健康。聚焦低收入人群和重点疾病,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和政府兜底基金等保障制度的衔接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常态化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健康帮扶措施,降低低收入人群医疗费用负担。加强残疾预防、康复服务、托养照料、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开展残疾预防行动,增强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加大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至2025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85%以上,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85%以上。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政策总体稳定,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覆盖,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项目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第五节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推进联动和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进一步完善高效有力的医改领导体制和组织推进机制,坚决落实医改“一把手”工程。围绕高质量发展,坚定“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改革路径,突出改革成效的系统集成,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提高医保保障绩效,加快推进医保领域改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优化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全面实施住院费用按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探索符合中医药(蒙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进一步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持续增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健全医疗救治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模式,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以医共体为载体,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提供优质连续医疗服务。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实现功能整合、分工协作、上下联动、防治结合。提高区域内重点疾病诊治能力,推动区域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共建。建立健全以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诊疗技术为重点的“精准下沉、靶向提升、量化考核”工作机制,支持通过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等多种形式,扩大优质医疗服务覆盖面。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活力为目标,探索实施“两个允许”等改革。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突出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把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并贯穿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全过程,同步推进补偿机制、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行风建设。力争通过5年努力,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莫力达瓦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管。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建设。强化政府主导,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健全卫生健康执法机构,完善卫生健康执法机制,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实现卫生健康行业发展的全过程监管。

第六节  全面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围绕实施“健康莫力达瓦”战略,持续实推动中医药(蒙医药)振兴发展工作。到2025年,中蒙医院要有效承担旗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蒙医)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基础条件和设施设备得到改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在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救治能力方面得到提升,增强核心竞争力。在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文化各领域协调发展,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中医药(蒙医药)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步伐,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6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进一步完善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体系,基层中医药(蒙医药)人才结构不断优化。

构建中医药(蒙医药)特色服务体系。加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优质中医药(蒙医药)资源提质扩容和均衡布局,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投资项目,支持中蒙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开展治未病、适宜技术等中医药(蒙医药)诊疗中心建设,多途径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能力,打造功能明显、特色突出的中医专科联盟,推行中蒙医院为主体、辐射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的旗域整合型医疗模式。通过专家团队指导巡诊、坐诊带教、包联帮扶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蒙医药)诊疗和适宜技术应用能力。动员多方力量统筹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服务能力建设,扩大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规模。

提升中医药(蒙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做强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中蒙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形成并推广一批中医疗效独特的适宜技术和中医治疗方案。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培养一批熟练运用中医药(蒙医药)知识与技能的“西学中”人员。公立二级医院加强中医临床科室、诊疗区域建设和发展,强化各临床科室和科室间中西医联合诊疗,制定实施3个“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治未病干预方案、康复方案。做好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工作,实施中医馆提档升级建设,加强基层中医药(蒙医药)人员配备,保障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配备2名以上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做好中医馆骨干人才培养工作。加大力度推广基层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使用中药和中医非药物技术疗法。中蒙医院建成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能够按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面向基层推广10类40项以上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按照中医药(蒙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8类15项以上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80%以上村卫生室按照中医药(蒙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8项以上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

推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与人才培养。实施中医药(蒙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深入推进治未病中心建设,大力推广非药物疗法,拓展治未病服务内容。实施中医药(蒙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促进与残疾人康复、运动康复融合发展。加强中医药(蒙医药)传统知识的传承保护,完成中医全科医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任务。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工作,为基层培养一批用得上的中医人才。加强各类各层次中医药(蒙医药)人才培养,鼓励“西学中”人员开展中医药(蒙医药)服务。完善激励中医药(蒙医药)专业技术人才下沉基层服务的政策和制度保障,畅通基层中医药(蒙医药)人才流动途径,建立完善旗域内中医药(蒙医药)人才流动机制。

专栏8 中医药(蒙医药)传承与创新项目

彰显中医药(蒙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筛选骨伤、肛肠、心病、脑病,心脑血管病、肾病等专科专病,总结形成特色诊疗方案,打造一批中医(蒙医)特色专科。每年推广普及1个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5项适宜技术

强化中医药(蒙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广泛普及中医(蒙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八段锦、安代舞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蒙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每年推广5个针对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的中医(蒙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提升中医药(蒙医药)特色康复能力。针对优势病种总结形成融中医药(蒙医药)、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于一体的特色康复技术和康复方案,推动中医(蒙)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康养机构,鼓励中医(蒙医)康复技术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

发挥中医药(蒙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完善中西医(蒙西)高效协同的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加强中蒙医院发热门诊、传染病病区感染性疾病科、核酸检测实验室以及应急救治设备、物资、药品等应急储备库建设。中蒙医院建成中医(蒙医)应急规范医院,提升急症、重症、呼吸、感染等科室应急救治能力

促进中西医(蒙西医)协同发展。在公立二级医疗机构推行中医(蒙医)、西医联合会诊制度,选择心脑血管、糖尿病、布病等感染性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妇科等领域开展中西医(蒙西医)联合攻关。强化中西医(蒙西医)结合临床人才和全科医生培养,对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蒙医药)专业知识培训

挖掘传承中医药(蒙医药)精华。开展中医药 (蒙医药)民间验方、秘方及特色诊疗技术的全面调查、挖掘整理。加快推进活态传承,完善学术传承制度,加强名老中医(蒙医)学术经验、发挥名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作用,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打造1-2家名老中医药(蒙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推动实施中蒙医院建设项目,发挥中蒙医特色优势。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加快区域内优质中医(蒙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支持中蒙医院改善业务用房条件,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中医(蒙医)优势专科建设,提供融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全链条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蒙医)诊疗能力和临床疗效。推进实施基层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利用三年时间,在基础型中医馆(蒙医馆)全覆盖的基础上,基层中医馆(蒙医馆)达到提档升级标准。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蒙医药)服务。

第七节  加快推动健康产业多元化发展

推动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推动健康与养老、文化、健身、旅游、互联网等多业态深度融合,促进健康新消费。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家庭提供签约医疗服务,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培育健康文化产业和体育医疗康复产业。利用“互联网+”,发展智慧健康产业,提供健康体检、心理咨询、精神减压、心理疏导等健康服务。

大力发展健康旅游产业,以中医药(蒙医药)服务、康复疗养、休闲养生为核心,丰富健康旅游产品,开拓健康旅游消费市场。加强中药材(蒙药材)资源保护,支持中药材(蒙药材)种植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强对健康产业的规范引导和执法监管,促进依法执业、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

促进社会资本办医规范发展。积极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扩大服务有效供给,培育专业化优势。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集医疗护理、生活照护等服务于一体的嵌入式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会资本发展个性化体检、保健指导、运动康复、医疗美容等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面向区域提供相关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提供流程优化、质量上乘的中医(蒙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远程会诊、专人导医陪护、家庭病房等多种个性化的增值、辅助服务,全面提高服务品质。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支持社会力量办好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第八节  统筹推进行业党建和医德行风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为推动健康莫力达瓦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证。

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好《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自治区《若干措施》,以及《呼伦贝尔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执行《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落实公立医院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切实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凝聚永葆初心、砥砺奋进的强大动能。充分利用“中国医师节”“国际护士节”等载体,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等传统医德文化和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关心关爱长效机制,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认同感和获得感,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浓厚氛围。

加强党建引领医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塑造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行业风范,引导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和载体,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加强党建引领医院文化建设,培育和塑造医学人文精神,将医院文化与制度流程、行为规范贯穿融合,凝聚医院文化力量,展示文化内涵,把医院文化培育成医院核心竞争力。

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从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能力入手,持续深入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工作。经常性开展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组织党员和积 极分子开展志愿服务,培育志愿者行动项目,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提高志愿服务能力。加大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力度。

第九节 强化健康优先发展工作保障

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卫生健康人才评价机制,树立以品德、业绩、能力为重点的评价方向。建立有利于人才培养使用的制度,大力培养培训全科、卫生应急、精神卫生、公共卫生、卫生管理、儿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人才,加大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一批在医学领域有一定影响的优秀学科带头人。完善干部队伍培养使用、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动力和创新活力,着力提升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做好呼吸、重症、感染以及流行病学、检验检测等重点专科的人才储备。加大对基层卫生人才的培养和政策支持,建立基层人才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提高乡村医生待遇。落实基层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政策。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逐步形成以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全科专业为特色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切实增加全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以及中医、护理、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心理健康、精神卫生、康复、职业健康等紧缺人才供给。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和应急管理相关学科建设。稳妥推进适应公共卫生人才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工作力量,优化力量配置。到2025年,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在2020年基础上增长30%,全旗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11.44人。

推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加强卫生健康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在资源要素提供、创新载体建设、关键技术攻关、学科品牌培育等方面给予重点艾持。以领先学科建设为抓手,提升二级医院的科研能力建设,打造一批重点学科。充分发挥人才培养作用,进一步推动人才队伍和专科能力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诊疗水平。积极推广科技成果与适宜技术项目,加强对外技术交流合作。

发挥信息化技术支撑作用。不断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内容,推进卫生健康业务协同和应用,推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信息互联互通,便捷惠民。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积极推进智慧医疗,建设互联网医院,开展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远程医疗等服务。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重点,全面提升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水平。建立健全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完善卫生健康信息网络安全建设。

健全卫生健康投入保障。建立健全稳定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强化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责任,强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蒙医药)事业发展等经费保障,加强对加快发展地区和薄弱领域、关键环节的投入倾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完善多元化卫生健康投入机制,稳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并维持在28%以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提升财政投入绩效。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落实优惠政策,拓展政府购买社会医疗服务的渠道方式,丰富社会资本提供卫生健康服务的内容,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建设,构建多方筹资新格局。

加强卫生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增强公共卫生法治理念,用法治理念解决卫生健康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和管理标准化,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办”“掌上办”“一次办”等服务优化。强化卫生法制监督,促进卫生依法行政,加强卫生法制教育,培养卫生法制人才。继续推进部门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两非”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把保障人民健康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任务,积极融入区域协同发展,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规划落地落实落细。统筹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兴边富民行动和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部署,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  强化多元参与

开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的宣传推广,提高全社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凝聚社会共识,强化公众监督,在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共建共治共享。加强正面典型宣传,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强化社会舆论引导,及时回应民众关切和社会热点,努力营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有效防范化解医患矛盾,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动社会大众和多元主体共建共享卫生健康事业,努力营造“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  强化规划执行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突出规划引领,增强规划刚性。建立规划执行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机制,完善监测评估督导机制,定期开展专项考核督导和监督评估工作,做好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工作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作用,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效对策措施,增强评估分析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要兼顾其与健康莫力达瓦设的统筹协调,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实现“健康莫力达瓦”战略的稳步推进。

 



  解读链接:http://www.mldw.gov.cn/OpennessContent/show/3991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