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内发改价费字〔2023〕91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公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
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的通知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
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我委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政 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现予以公布。
原《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政府定价经营服
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21〕1209号)同
时废止。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本地区政府定价 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要及时通过门户网
站或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
清单(2023版)》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 月18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 费 标 准
收费文件
(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
管部门
是否 涉企
是否
行政
审批
前置
涉进
出 口
环节
备注
交通
服务
收费
一、车辆通行 费
经营性公路(含桥 梁和隧道)通行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内交发〔2020〕 728号、内发改费 字〔2017〕816号
价格主管、交 通运输部门
交通运输
部门
是
否
二、机动车停 放服务收费
公共文化、交通、 体育、医疗、教育 等公共设施配套停 车场(库、泊
位),具有垄断经 营特征停车场(库 、泊位)收费
1~8元/小时,每日最高50元。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旗县相关文件。
内发改价费字
〔2021〕1067号等
授权的盟
(市)、旗县
人民政府
公安、住 房和城乡 建设部门
三、高速公路 清障救援服务 费
(一)拖车费
小型客车(九座及九座以下),拖运一次最高 收费600元;大中型客车(九座以上),拖运 一次最高收费1000元。货车:按车辆的车货总 重及行驶公里收费,每吨公里最高收费3元, 拖运一次收费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拖车空 驶不另收费。
内发改费字
〔2008〕2310号
(二)吊车费
吊车吊运费按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 收费,每小时最高800元,往返作业时间不另 计 费 。
四、汽车客运 站服务收费
车辆站务基本服务 收费
客运代理费按客运运费一级站10%,二级站
8%,三级站和三级以下站6%;车辆安全检查
收费5~40元/车次。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 (市)、旗县相关文件。
〔2021〕1170号等
公用
事业
五、居民燃气 工程安装费
2300~3500元/户,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 相关文件。
内发改价字
〔2018〕319号等
(市)人民政
府
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
六、生活垃圾 处理收费(按 经营服务性收 费管理的)
( 一)居民生活垃 圾处理收费
1~5元/户 ·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旗 县相关文件。
(二)非居民生活 垃圾处理收费
不同经营场所分为平米、床位、摊位、座位
包月等计费:0.1~1元/月 ·平方米或2~2.5元/推
位天或1.5~2元/床位月或3.5元/座位月或 10~300元/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 旗县相关文件。
七、有线数字 电视基本收视 维护费
主终端每月26元,副终端每月6元;主终端收 取初装费300元,每增加一个副终端加收50元 。用户更换或补办智能卡收取工本费35元。
〔2013〕822号
价格主管部门
新闻出版
广电部门
其他
特定
八、垄断性交 易平台服务收 费
内发改费函
〔2017〕314号
国有资产
管理、水
利部门
九、公证服务 收费
(一)证明文件文 书类公证收费
〔2021〕1191号
价格主管部门 会同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二)证明法律事 实类公证收费
十、司法鉴定 服务收费
(一)法医类司法 鉴定收费
〔2017〕513号
(二)物证类司法 鉴定收费
(三)声像资料类 司法鉴定收费
十一、住房物 业管理费
公有住房、廉租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租金:
1~11.4元/平方米;公有住房、廉租住房及保障 性住房物业费:0.2~1.5元/平方米。具体收费 标准见各盟(市)、旗县相关文件。
十二、危险废 物处置费
(一)医疗废物处 置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相关文件。
生态环境
(二)其他危废处 置费
高温焚烧每公斤3.5元;固化、安全填埋每公 2.7元;直接填埋每公斤1.8元;剧毒类每公斤
400元;含易制化学品类处置每公斤67元。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盟(市)相关文件。
十三、口岸监 管区服务费
经营煤炭、矿石矿粉等矿类进(出)口业务的 公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地)装卸费
5.5~8元/吨、仓储费3~13元、装卸仓储费
18~24元/吨、通关服务费100元~200元/车、边 民互市贸易区交易服务费4.5%。
〔2021〕340号等
口岸管理 部门
注:上述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2年底。
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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