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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自然资源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莫旗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十五届莫旗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8-25 发布日期: 2022-08-25
莫旗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十五届莫旗委第一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25 10:39 来源:莫旗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莫旗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十五届莫旗委

轮巡察第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一、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莫旗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组织,深入研究,狠抓落实,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准确,落细、落实。

党组书记、局长敖立斌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反馈意见,亲自组织学习,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亲自督办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及时召开会议,跟进整改进度,对整改进度缓慢的股室及分管领导,给与批评,将整改成效纳入个人年终考核。

(一)统一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

收到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后,党组书记、局长敖立斌同志代表自然资源局郑重表态,对旗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不打不扣,一项不漏地认真组织整改。

一是照单认领,不回避。对巡察反馈问题,做到件件有部署、事事有人盯。

二是对号入座,查摆原因。从主观找原因,从自身找不足,从思想根源找差距,认真研究,深刻剖析,对号入座。

三是强化认识,深刻反思。局党组提高站位,以对自然资源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巡促改,以巡促进,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了莫旗自然资源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敖立斌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

(三)制订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紧紧围绕旗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莫旗自然资源局关于落实旗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莫旗自然资源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清单》。针对反馈问题,逐条研究,坚持以上率下,明确具体问题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全面压实整改工作责任,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四)落实整改措施,推进问题整改。

局党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推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将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深化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党员干部推进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坚持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日常督查和集中督查。同时将整改工作监督检查。通过不定期检查、专项督查、专题会议督查等多种方式,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整改氛围,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问题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问题。一是中心组、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次数少,止于纸面学习,简单传达表面层次。中心组2021年没有专题学习,经调阅学习笔记发现在2019-2021年之间共学习8次。联系本单位职责职能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学习次数少,未真正做到学懂弄懂做实。二是局党组对支部的工作指导、对党组和党员学习监督不到位。三是各年度学习笔记均有缺失,内容混乱、记录简单,次数不够,起始时间不一致;四是十九大以后学习笔记上仍体现十八大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学习纳入2022年党组学习计划,1月6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1月12日开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专题学习;7月15日组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专题研讨会,撰写研讨材料。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宣传片、研讨学习等相结合丰富学习方式,促进学习深入开展,防止学习流于表面。二是加强局党组党建工作的指导,由党组书记兼任党支部书记,带头监督指导支部工作,成立四个党小组,组长带领其他党员成员开展党建活动保障每次党组学习及支部学习后及时撰写笔记、心得三是督促局内党员按时完成笔记,并形成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党员笔记完成情况,对笔记完成不好的干部、职工要求及时改进,补充。四是及时规范更新党组学习材料。

2、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一是会议记录不规范。2019年“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会议名称、应到、实到、缺席等多项信息不明确;开门纳谏征求意见开展不彻底,只有1份意见,9份为空,未结合工作实际,在服务大厅、下级站办所开展意见征求;整改材料中5篇信息,有4篇信息内容相同;未对意识形态和七一讲话进行专题学习。二是2021年3月在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中,自评、互评意见内容擂同;《旗自然资源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旗自然资源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方案》未以正式文件印发。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规范会议记录。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及时补充记录,建立会议记录审查机制,记录人整理完毕后,由部门领导审查。二是在不动产调查登记大厅、各站所设立群众意见箱,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收集的意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具体整改措施,确保自然资源服务工作。三是在日常学习中加大对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力度,定期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四是严格把关组织生活程序,组织党小组认真开展各项党建活动,对提交的各项材料,认真审查,防止出现应付和内容雷同的现象。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重视不够。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党组会议通过也未形成正式文件下发,未制定工作细则;2017年至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党组成员发言、年度工作总结材料中均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近五年中心组理论学习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仅有一次。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17年至2021年党组未按要求完成每年不少于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任务。第一责任人对意识形态工作没有亲自安排部署,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没有安排。三是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缺失,未设置“意识形态”网格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将意识形态专题内容纳入党组学习计划并及时组织学习,局党组将意识形态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二是每年召开2次以上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按照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精神,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细则》,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亲自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研讨安排。三是2022年5月11日制定《莫旗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网格员制度》,设置意识形态网格员,安排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

4、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部分大额资金支付未上会。如:2019年支付信访调解费2万元;2020年支付监测管护费4.08万元。二是“三重一大”会议程序不规范。未对会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未执行参会人逐一表态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程序,会议记录不够清楚缺少讨论过程。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支出“3万元上会”标准,及时安排局党组会审研究,严格按照会议结果决定支付。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程序,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5、关于党组履责作用发挥有欠缺问题。一是局党组在班子成员分工方面有欠缺。局党组未设置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规划股的分管领导,缺乏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规划股的工作指导及有效监管。二是落实上级工作任务有偏差。在林权工作方面执行力不强。没有按要求每季度向市自然资源局报送林权登记进展情况。三是对矿山企业占地面积复核工作未履行。2020年5月旗林草局根据市第二督导组要求,对自然资源局发函要求对鑫源矿业实际占地面积进行核实并函复,自然资源局未核实函复。四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返还工作进展缓慢。目前仍有五家矿山企业保证金未按上级文件规定返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2年4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明确了不动产登记、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分管领导。二是莫旗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向旗林草局发函,申请重新细化交接林权数据和档案,为做好群众林权登记奠定基础。按市局要求,按月报送不动产登记整体工作进度工作。三是加强对矿山企业占地管理,要求矿山企业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时,聘请专业测绘队伍对其占地面积和地类进行复核。四是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返还工作,已将5家无法返还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共计1004355.06元,按要求转入市财政局专款账户。

6、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不足问题。一是执法责任意识不强,履责有欠缺。对违建问题日常监督不到位。未能及时有效制止违法行为,未批先建情况突出。湖畔小区两栋11层建筑、曲棍球嘉苑小区3栋楼房、青云轩锅炉房,上述违建开工及建设过程没有有效的巡查、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执行力度不够。怡园B区一期2号、3号楼,青云轩锅炉房,张志刚、刘淑云、李双、李伟等房屋建筑,截止巡察结束上述违建物均未拆除。自由裁量权大,处罚标准能低则低。哈达阳镇小黑山村肇天明、塔温敖宝镇丰收村郝俊友、奎勒河镇兴北村曾凡祥、登特科镇安民村王希芳非法开垦草原案,行政处罚金额低于《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不规范。文书中预先设定的栏目填写不全面;部分案卷调查笔记记录不详细,没有全面、客观反映违法现场的全貌;部分测绘报告没有相关资质人员签字和附相关资质证明;部分案卷没有相关人员签字。执法程序违法。大田舍4起非法占地案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等登报送达,送达方式违法;在收到法院行政裁定书后,并未按照裁定书内容进行相关手续补充;自然资源局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未按照司法机关要求出庭。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执法案卷,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强化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制定了《动态巡查制度》,巡察频率为每周不少于3次;针对反映未批先建的违法线索,已经立案查处,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二是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流程,办理行政案件,落实执法监管责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项制度。加强对《行政诉讼法》的学习,重视参与行政诉讼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法院审判工作。

7、关于妥善解决国有土地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缓慢问题。一是房地产领域遗留的权属登记久而未决。万和水岸小区、曲棍球小区、建发家园小区没有完成登记发证工作,存在极大信访隐患。二是乡镇开发建设的历史遗留住宅楼权属登记工作开展缓慢。宝山镇、西瓦尔图镇开发建设的居民住宅楼均没有纳入历史遗留问题权属登记的范围。三是宝山镇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搬迁楼没有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万和水岸小区、曲棍球小区、建发家园小区均已列入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台账。万和水岸小区已经旗政府统一协调下,统筹推进。建发家园小区已经完成出让合同签订工作。下一步我局将依据相关文件和住建、税务等部门相关材料,为历史遗留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二是针对宝山镇、西瓦尔图镇开发建设的居民住宅楼暂时未列入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已经在与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接,争取逐步列入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尽早解决群众不动产登记困难的问题。三是宝山镇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搬迁楼项目已经完善相关手续,不动产登记手续已经本完成。

8关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人员力量不足。导致各乡镇建设控制性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调整、实施工作开展不利。多年来对乡镇的规划指导工作基本为零,未依法对城乡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实施规划管理。二是相关办理流程执行不规范。部分规划管理工作中未能及时向上级规划管理部门纵向请示汇报,提升规划管理水平,未能与规划设计单位横向沟通,取得技术支持,部分审批要件仅是依据旗规划委员会的会议纪要机械执行。如:慕仁三期17号楼、乌兰那日家园小区均缺少工程设计方案等要件,仅依据不动产登记办证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方式“以函代证”补办规划手续进行办理。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莫旗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干部大会,调整局机关内设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补充增加规划管理工作人员1名,强化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培训,优化服务流程和要件,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乡镇规划工作的指导,制定了制式审批材料模板。二是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制度,2022年制定了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和议事规则,已报请旗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施行。

9关于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一是局党组对机构改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局党组仅在2021年4月对机构改革事项进行了一次会议研究。二是合并后的自然资源所未分工履职。局党组对机构改革后设立的自然资源所人、财、物等相关事项并没有实际安排落实,未明确负责人及人员职责分工。

整改情况:一是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列入重要议事议程,深入研究涉改具体问题,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二是2022年5月13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自然资源所人、财、物具体事项,5月23日召开莫旗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干部大会,明确各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及人员职责分工。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往来冲账不及时。2017—2020年,个人大额借款9人计96.75万元;2018—2020年,单位大额往来8家计69.62万元。二是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2019—2021年利息收入均未上缴财政。三是报销手续不规范,支出未签订合同。2017年租房款0.85万元、2019年1月付维修费3.78万元均无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财务管理,确保往来及时冲账。二是尽快核算账户利息情况,及时上缴财政。三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开展报销手续,对历史项目手续不完善的,及时补足相关手续,并粘贴至凭证本,并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四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支付结算办法》,确保会计和出纳互相监督,保证支付前凭证齐全。

11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项目无绩效评价。如中储粮二场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未做绩效。二是社会效益未达到预期。登特科白桦山泥石流治理项目未达到治理目标,因排水疏导不畅,现仍有耕地180亩、河道5千米需要重新治理。三是合同要素不全。2019年3月办公楼维修合同5万元,无签订时间、地点、开工及完工日期、质量方面约定、争议解决方法等。2020年1月项目监测管护合同既没有签定日期,也没有签订管护期。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绩效评价报告。二是登特科白桦山泥石流治理项目已完成,有效解决了洪水泥沙冲毁耕地问题。三是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今后签订的所有服务合同,合同要素完善,合同合法合规。

12关于资产管理及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规范。2021年末账内车辆数18台,办公室实际公车14台,账实不符。二是未履行政府采购制度。2017年5月购买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合计金额8.49万元,未进行招投标。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及政府采购制度,日常办公用品采购,通过内蒙古集采平台进行采买。

13关于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管理不善问题一是林权工作档案资料底数不清,与林业部门移交时没有核验,台账与档案不匹配。二是《关于对莫旗自然资源局有关问题的监察建议》中指出档案管理不善,陈继权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法查到该证的登记档案。三是档案管理安全性差,目前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位于地下室,存在浸泡、潮湿等安全隐患。如2017年莫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由于水管爆裂,部分档案被水浸泡,出现损坏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开展林权权籍调查及数据整合工作,在对有证无档案发证过程中,正在协调林业部门出具相关手续,重新细化交接档案。二是加强莫旗不动产调查登记档案管理,购置了档案柜,制定了《莫旗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对发证档案及时进行编盒归档,避免出现档案遗失情况。三是与政务服务中心协调,加强对档案室的管护。

14关于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党组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二是局党支部未按旗直机关工委要求制定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的工作制度。三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2019年、2020年,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召开次数均未达到要求,讲党课、开展党日活动次数不够。2021年7个月没有党支部学习记录。四是没有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进行有效监督制约,每年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检查次数过少。五是党费收缴不规范,存在代扣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对党建工作重视,做到每年最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做到建立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互促进,形成业务工作互相促进局面,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三是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检查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开展情况和会议记录情况。四是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成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积极推动监督检查、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的落实。五是严格按标准执行党费收缴。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按照核算的党费基数,每月向党员收缴党费,及时将党费存入党费专用账户,并将存款凭证及时送交旗直机关工委。

1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责不到位。2017、2019、2020年没有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2018-2020年没有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安排,没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工;2017-2020年对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过少;2017-2020年没有听取班子成员及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提出加强改进措施。二是“一岗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2017-2020年分管领导没有对分管领域相关人员进行思想纪律等出现苗头性问题做好提醒谈话;2017-2020年个人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中没体现“一岗双责”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组织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工作重点。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二是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经常提,重点讲,强化党组及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明确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的职责范围和责任界限,以清单条目式列出党组班子共性责任和班子成员个性责任,层层推进抓落实。

16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一是事业单位股级干部未配备。二是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党组研究人事事项会议记录过于简单、笼统,党组成员表态未单独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经局党组认真研究,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莫旗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干部大会,调整局机关内设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股级干部和工作人员,配备并轮换各股室股级干部人员,共计调整人员37名。二是规范党组会议管理,对发言和党组成员表态要进行详细记录。

三、长期整改问题阶段性成果

关于耕地保护力度有待加强问题一是黑土地保护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符合基本农田划定条件的黑土耕地没有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未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占用黑土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二是存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2020年我旗纳入问题图斑635个,占用耕地面积合计282.11亩。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国家下达调整基本农田划定任务,我局正按照市级要求,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做到将符合划定条件的黑土地耕地全部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二是发布了《莫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莫旗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新建占用耕地项目,均编制表土剥离方案三是2022年5月制定了《莫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整改工作方案》并印发至各乡镇党委政府不定期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推进整改工作。

 

莫旗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