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司发〔2022〕33号
关于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旗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按照市委宣传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农牧局联合印发的《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呼司字[2022]37号)要求,莫旗委宣传部、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教育局、司法局、农牧局决定在全旗组织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普法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全体公民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普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
3.针对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乡村振兴、土地草牧场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等涉农涉牧相关规定。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1日至6月10日。
四、活动安排
1.组织开展2022年莫旗“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集中宣传活动;
2.各单位要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问题,组织制作系列宣传产品,坚持线上线下结合,利用官方网站、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宣传阵地,开设专栏,积极制作、播发有关民法典的专题页面、主题图文、H5、视频、漫画等内容;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线上普法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
4.积极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和自治区司法厅“喜迎党的二十大 弘扬法治续新篇”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报送市普法办将通过呼伦贝尔普法公众号集中展播,并同步在莫旗融媒体中心各平台展播;
5.积极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组织开展的线上民法典专题知识竞赛。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针对各类人群的专项知识竞赛;
6.组织召开乡村振兴促进法座谈会,推动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法律精神、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7.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积极参加2022年全旗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
8.组织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推动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三批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为契机,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
9.广泛开展以民法典普法为重点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突出莫力达瓦特色,结合传统文化、地方文化、民族文化和本地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创作和表演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民法典相关普法节目,促进民法典普法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增强宣传效果;
10.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民法典知识、传播法治文化。
五、推进措施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民法典“七进”普法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在加强社会面上宣传的同时,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村(社区)设立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供群众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鼓励和引导村(居)民创作法治宣传文艺节目、法治故事、农民画、剪纸等民法典法治文艺作品。
(二)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结合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对村“两委”干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进行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熟悉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民情民意的优势,热心为农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帮助。
(三)加强村(社区)民法典宣讲。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利用乡村、学校等阵地,安排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村(居)民微信群、村(社区)公众号等推送转发民法典学习相关内容。
(四)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结合“民主法治嘎查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村民评理说事、民情恳谈,对村(社区)“四民主三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以民法典为依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进农村牧区移风易俗。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组织引导村(居)民开展制定家规家训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群众诉求点多面广的特点,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出正确政治方向,精心组织,周密策划,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明确任务责任,切实抓好落实,提高普法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确保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单位要相互协调、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把握好民法典宣传的重点内容,积极制作提供丰富实用的民法典宣传品。各类媒体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制作刊播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广泛深入报道民法典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注重宣传实效。要把深刻的思想讲深刻,把管用的法律讲管用,把生动的故事讲生动。坚持群众关心什么民法典普法就讲什么,群众在哪里民法典普法就开展到哪里,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什么宣传方式有效就用什么方式,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使民法典普法宣传既丰富多彩又雅俗共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和到达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活动,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请各部门、单位及时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信息及图片等于6月5日前报送旗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联系人:刘玲、李洁;联系电话:4686485、4686492;邮箱:mqsfj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