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11152123011611149U/202204-00062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它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莫政办字〔20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3-31 发布日期: 2022-04-01
莫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1 09:56 来源:莫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承办单位:

为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圆满完成2022年办理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参与办理,努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和实效,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并指定科室和专人具体办理。对重要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二、规范办理工作程序

(一)交办

1.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登记,妥善保管好建议、提案原件。3月31日—4月14日为建议、提案调整期,如发现不属于本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要以书面形式向旗政府督查室说明原因、提出调整意见,经核实同意后,另行确定承办单位。调整期结束后,旗政府督查室不再接受各部门调整事项。

2.各承办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建立健全承办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具体承办工作人员分级责任制,保持相对固定的办理工作队伍。要于4月14日前将办理人员名单反馈至旗政府督查室(联系人:王金龙,联系电话:4626053),便于及时对接协调。

(二)办理期限

建议、提案交办后,承办单位自承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个别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经征得旗政府督查室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属于紧急情况的建议、提案,要随收随办;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提出不满意意见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

(三)办理要求

各承办单位要提高办理质量,讲求办理实效。凡是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应该解决并具备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的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建议、提案所提问题需要由旗政府层面研究解决的,承办单位要先拿出解决方案,经旗政府研究同意后再做答复,答复中不能向旗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建议、提案所提问题的处理权限超出我旗权限的,要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力求解决,不能简单说明了事。

(四)答复要求

1.各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逐条答复,避免简单化。

2.建议答复应当按照统一格式行文,盖单位印章,注明签发人(务必由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签发)、承办人和联系电话。

3.建议答复应按以下分类在首页右上角注明答复类别: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基本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标注“A 类”; 所提问题已列入近期工作计划或者规划,正在解决或者逐步研究解决的,标注“B 类";所提问题暂不具备解决条件,或者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标注“C 类”。

三、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

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做好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工作,这是今年建议、提案办理的硬约束、硬要求。办理前,要就建议、提案内容与代表、委员沟通,准确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有针对性的进行办理;办理中,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就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直接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避免走弯路,力求达成共识;办理后,要以书面回执的形式,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有条件的要邀请代表、委员现场验收办理结果。

对答复件承诺办成的建议、提案,要尽快落实办理;对答复后代表、委员不满意的,要抓紧时间重新办理;答复后情况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再答复,及时将变化结果反馈给代表、委员。

四、强化督查督办、确保落实到位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旗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旗政府督查室将通过调研督查、“回头看”、现场复查等形式,从整体上把握办理工作质量、进度,将各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旗政府办公室5034室联系,邮箱:mqzfdcs0470@163.com,联系电话:4626053。


附件:1.人大建议答复格式。

2.政协提案答复格式。

3.人大建议办理征询意见表。

4.政协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


莫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XX  单 位 文 件

[  ]号

A(B、C)

关于对莫旗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XX号建议的答复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XXXXXX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单位印章)

2022年   月   日

签发人:

承办人:

联系电话:


抄送:旗人大常委会,旗政府督查室。

附件2


XX  单 位 文 件

[  ]号

A(B、C)

关于对莫旗十四届政协第一次会议

第XX号提案的答复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XXXXXX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单位印章)

2022年   月   日

签发人:

承办人:

联系电话:


抄送:政协提案委员会,旗政府督查室。

附件3

人大建议办理征询意见表


建议       号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XXXXXXXXXX的建议》,承办单位已答复,请将您对建议承办单位给予答复的意见,在三十天内反馈给我们。


莫旗人大选任联委

2022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注:承办单位随同答复件寄给代表。

附件4

政协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


提案       号

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XXXXXXXXXX的提案》,承办单位已答复,请将您对提案承办单位给予答复的意见,在三十天内反馈给我们。


莫旗政协提案审查委员会

2022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日


注:承办单位随同答复件寄给提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