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法治乡村建设,根据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印发的《呼伦贝尔市“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旗实际,决定在全旗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造更加完善、多元、高效、优质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乡村依法治理,提高乡村建设法治化水平,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更优满足乡村人民群众多层次、多类型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增强乡村地区广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便捷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二、主要措施
(一)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以司法所为依托或指导, 推动实现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标准化司法所建设 一体推进。实现司法所职能与法律援助、仲裁、公证等服务指引功能的有机整合,确保正常运行。(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2.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加强旗本级公共法律服 务实体平台数据录入工作,推动“涉农法律服务”网上绿色通道,提供涉农法律咨询服务。(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公证股、办公室)
3.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短板,调配旗级优质法律服务资源服务乡村,缓解偏远乡村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为乡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公证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办公室)
(二)深化乡村法律援助工作
4.扩大涉农法律援助覆盖面。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实现矛盾解决好、化解快,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和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和工作小组的联动协调,让法律援助能够在矛盾纠纷发生初期及时介入,将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有效提高矛盾纠纷解决质效。(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5.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依托法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联动;做好劳动仲裁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积极作用。(责任股室: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6.强化民生领域法律援助工作。创新活动开展方式,以三八妇女节、劳动节、重阳节、建军节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在村(社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结合《民法典》贯彻执行,集中力量妥善办理一批农民工追索 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赡养抚养等涉农纠纷案件,切实保障农村 居民合法权益。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7.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方法。大力推行“四办”工作方法。“优先办”,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对“三农”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重点办”,对重大、疑难案件,通过案前评估、随案指导、旁听庭审、案后回访等措施保障重大、疑难案件办案质量;“协作办”,主动引导并协助符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受援人向办案机关和民政部门申请相关救助;“引导办”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工作衔接,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高效化、便捷化、可及化水平。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8.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第三方“同行评估”活动,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服务规范》, 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主动学习加强培训,为进一步提升诉讼代理水平,提高受援人满意度,常态化开展政策法规、业务技能、管理实务等方面培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三)努力实现乡村法律服务多元发展
9.强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组织开展村(居)法律顾问“五个一”活动,鼓励全旗律师深入基层,支持引导每位律师办理一件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办一场“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一次乡村换届选举、参与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举办一场涉农法律咨询。 (责任股室:律师公证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0.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聚焦农业农村重点 产业项目,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乡村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宣讲涉农法律政策,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风险,优化乡村企业营商环境。 (责任股室:律师工作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11.全力推进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乡镇和有条件的村调委会配备至少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落实村调委会每周一次、乡镇调委会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在重要时段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在全面排查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常见、多发矛盾纠纷的基础 上,聚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和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 突出农民工、特困人员、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推动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乡村和谐稳定。(责任股室: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四)持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12.持续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人民群众自觉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注重运用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形式,以生动直观的语言和方式对群众开展法治宣传,突出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促进保障其合法权益。 (责任股室: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3.进一步强化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基层法治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利用乡村已有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广场、长廊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村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治文化需求。推动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创作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利用祭敖包等民族传统节日和各类集市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开展群众性法治宣讲活动。组织各地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丰富农村群众法治文化生活。(责任股室: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4.全面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现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以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加强法治宣传和培训、管理,提升他们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责任股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15.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把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融入当地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并且摆在关键位置,争取最大政策支持,抓实抓细抓好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普法、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所等部门协同参与、相互配合,旗、乡、村三级上下联动、贯通一体的工作体制。(责任股室: 各股室)
(二)注重结合实际
16.从解决乡村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法律问题为出发点,围绕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丰富和细化工作内容,全面高效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确保各项服务落实落地,群众受惠受益。(责任股室: 各股室)
(三)加强宣传指导
17.要加强宣传指导,及时发现、总结活动进展情况, 利用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尤其是利用新媒体低成本、广覆盖、多样化的优势,提升活动关注度、影响力和知晓率,司法局将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责任股室: 各股室)
莫旗司法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