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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不动产公告(2026)00139号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发布时间:2026-07-02 14:17 来源:莫旗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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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刘建飞 1972年12月08日出生 身份证号:152123197212****** 住址:莫旗尼尔基镇平安家园。

声明人 :刘国庆 1963年12月19日出生 身份证号:152123196312****** 住址:莫旗尼尔基镇建发嘉园。

声明人 :刘国华 1965年12月20日出生 身份证号:152123196512****** 住址:莫旗尼尔基镇吉祥路五巷。

声明事项:我们是郑淑芬的子女,郑淑芬于2026年06月26日去世。(配偶刘贵玉 男 去世)郑淑芬去世后遗留有房屋1,位于:莫旗尼尔基镇鑫鸿诚小区一期、二期4幢2单元3层2-302号,不动产权证书号:蒙(2025)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不动产权第0008063号,房屋建筑面积:93.02㎡。房屋2位于: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金融街综合楼-119号,房屋所有权证号:蒙房权证莫旗字第119021102731号,房屋建筑面积:168.91㎡。房屋3位于位于:莫旗尼尔基镇纪检委综合楼一楼东至西第八间,房屋所有权证书号:蒙房权证莫旗字第119021401482号,房屋建筑面积:49.4㎡。

郑淑芬生前未立遗嘱处分上述遗产。我们作为郑淑芬的法定继承人,对他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继承权,现经我们慎重考虑后决定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我们对全部继承人的身份及与其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已进行核实且真实有效。本声明包含的意思表示为我们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无他人欺诈、胁迫,亦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以上声明人为所有法定继承人。如有不实,我们愿意对以上声明事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纳入失信名单。

故上述遗产的房屋产权由被继承人的女儿刘剑红(身份证号:152123196812******)继承

现予以公告,征询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莫旗政府五号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们单位将正常进行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莫旗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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