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 :王举荣 女 1966年3月20日出生 身份证号:152123196603****** 住址:莫旗兴隆泉村。
声明人 :辛树强 男 1989年7月22日出生 身份证号:152123197009****** 住址:莫旗兴隆泉村。
声明事项:我们是辛永好的儿子和妻子,辛永好于2025年3月9日去世。辛永好去世后遗留有一处林权位于:莫旗尼尔基镇兴隆泉村七组后山,林权证号:莫林证字(2004)第尼00386号。林权面积:10.3亩。辛永好生前未立遗嘱处分上述遗产。我们作为辛永好的法定继承人,对他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继承权,现经我们慎重考虑后决定放弃对上述遗产的继承权。我们对全部继承人的身份及与其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已进行核实且真实有效。本声明包含的意思表示为我们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无他人欺诈、胁迫,亦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以上声明人为所有法定继承人。如有不实,我们愿意对以上声明事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纳入失信名单。
故上述遗产的房屋产权由被继承人的儿子辛树胜(身份证号:152123199104******)继承。
现予以公告,征询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莫旗政府五号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们单位将正常进行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莫旗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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