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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无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9 11:33 来源:莫旗农牧和科技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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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8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众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举报,举报线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小袁百货商店(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的气死猫(鼠敌)农药(农药登记证号LS98797),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经执法人员核实,该农药属于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经立案查明,小袁百货商店与小之袁百货商店的经营者是父子关系,父子俩共同经营这2门店。当事人从小之源百货商店拿来1袋气死猫(鼠敌)农药(农药登记证号LS98797、有效成分含量0.005%溴鼠灵、5%磷化锌、净含量100克、生产企业:河南省全胜消杀药剂厂)。2025年9月20日,销售给举报人1袋气死猫(鼠敌)农药(农药登记证号LS98797),销售单价5元,销售收入5元。

气死猫(鼠敌)农药(农药登记证号LS98797、生产企业:河南省全胜消杀药剂厂),经执法人员在官网调取的农药登记证号,标注的农药登记证号“LS98797”,其合法持有人应为上海高伦现代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该农药属于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应按照假农药处理。

当事人经营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禁用的农药,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农药,以及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的规定。认定当事人经营无农药登记证的农药行为已构成违法,尚不构成犯罪。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农药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过罚相当原则,结合当事人向本机关提交了关于请求免予或减轻行政处罚的申请书。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农药,2025年11月13日,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予罚款,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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