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水资许决〔2025〕18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经营部:
我局受理了你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经营部的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取水许可申请。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伦贝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经营部总取水量0.054万m³/a(其中经营部取水0.03万m³/a;红彦加油站取水0.024万m³/a),用于生活用水,取水水源为项目区地下水。该项目年退水量0.0459万m³/a,经营部用水产生的污水排入自建污水井,定期抽排至当地污水处理厂;红彦加油站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处理后农田利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安装计量设施、做好取水工程核验,向我局申领取水许可证。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水利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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