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水建许决〔2025〕3号
蒙东呼伦贝尔诺敏35kV变电站移址新建工程项目(莫旗段)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供电分公司:
2025年5月22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蒙东呼伦贝尔诺敏35kV变电站移址新建工程项目(莫旗段)防洪评价报告申请,该项目涉及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蒙东呼伦贝尔诺敏35kV变电站移址新建工程项目(莫旗段)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水行政许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接受各级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如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发生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如该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续有效期,应在本行政许可有效期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通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于竣工验收完成后6个月内将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报我局备案。
附件:《蒙东呼伦贝尔诺敏35kV变电站移址新建工程项目(莫旗段)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莫旗水利局
2025年5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