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立足莫旗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际,规范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与项目全流程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项目落地见效,核心解读如下。
帮扶资金为中央单位无偿投入,全额汇入旗财政局专用账户,使用聚焦防返贫、“三保障”巩固、农牧民增收及乡村“五大振兴”,涵盖特色产业发展、人才培训、基础设施改善、民生保障等十大类重点项目,精准对接莫旗发展需求。
项目实施实行“申报-遴选-审批”规范流程,每年四季度启动下年度项目申报,经旗农牧和科技局在挂职副旗长指导下遴选、旗政府党组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资金到位1个月内原则上确定年度项目,计划外及变更项目需按程序审议。
项目由责任单位具体推进,按规定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要求,财政部门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项目完工后1个月内完成自验,每年5月底前完成上年度项目集中验收,同步做好资产移交与后续管护,保障长期发挥效益。
管理上构建全流程监管体系,项目责任单位需完善档案留存,旗农牧和科技局牵头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定期检查与绩效评价,每年6月底前向中央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对资金挪用、虚假申报等违规行为,将依规追责问责,切实筑牢资金项目管理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