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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基第一派出所:无证储存烟花爆竹,多人被处罚

发布日期:2026-02-11 09:53 来源:莫旗公安局 浏览:

近日,莫旗公安局尼尔基第一派出所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部分场所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警方依法对相关违法嫌疑人予以行政处罚,并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查扣,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普法课堂:这些“红线”碰不得!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国家对其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相关行为均有明确法律约束:

1. 非法运输:未经许可通过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将被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2. 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烟花爆竹,属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储存数量巨大、危害公共安全的,将涉嫌刑事犯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处罚。

3. 网上非法销售: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销售烟花爆竹,未取得经营许可的,属非法经营行为,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将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4. 违规燃放:在禁燃区域、禁燃时段燃放烟花爆竹,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


1.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需取得相应许可,任何“无证操作”均属违法,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的高压态势,坚决斩断非法产业链条。

2. 广大居民切勿心存侥幸,不要通过网络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违规储存、运输、燃放,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选择正规合法的燃放场所和方式。

3. 烟花爆竹存放需符合安全标准,严禁在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等场所周边储存,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4.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10),共同守护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

平安是团圆的前提,守法是安全的保障。让我们携手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共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春节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