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莫政办字〔2020〕8号)政策解读
1、编制目的
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印发的《高污染燃料目录》等法规文件,结合莫旗实际情况,划定城市中心连片、规则区域为禁燃区。
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方案划定的禁燃区。
4、工作原则
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主要是生产和生活使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油类等常规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按照规定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文件:莫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莫旗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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