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令》,是为了加强我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管理。现将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制定的必要性:我旗农林交错,为我市重点森林草原防灭火旗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期为我旗春耕季节,农事用火不断,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特制定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
戒严期和戒严区域:4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为全旗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在本旗境内的所有林、农(牧)区实施防火戒严,严禁在戒严区域吸烟、烧荒、烧秸秆、上坟烧纸、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一切火种入山,戒严期内任何野外用火行为都将视为“第一把火”。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
《莫旗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令》,由旗应急管理局起草,报送旗政府进行规范性文件认定和合法性审查,审定同意后,由旗政府办公室进行印发。严格按照起草、审查修改、印发等程序进行,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分布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场、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严格执行戒严令。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草原防火条例》
4.《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
三、目的
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防灭火期、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严格管理野外火源、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规定、加强森林草原扑火准备工作,推动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文件关联:莫旗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戒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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